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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
为压实河湖长制责任,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保护高原湖泊,强化河湖库岸线空间管控,着力建设安全河湖、生命河湖、幸福河湖。《2025年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已于近期由省总河长令第11号印发实施,明确6方面、38项重点工作。
一、压实河湖长制责任
1.推动河湖长高效履职
各级河湖长创新工作方式,突出工作重点,牵头协调解决突出难点问题,协调落实河湖管护工作经费,不断完善巡护河员制度。
2.强化部门协作联动
省级各成员单位、河湖长联系部门促进形成共抓、共管、共治工作格局。各州(市)持续完善河湖长制制度规定和工作机制。
3.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
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湖管护工作。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警长”工作机制。
4.用好涉河湖重大问题调查与处置机制
加大对突出问题调查处置力度,落实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5.抓好涉河湖重大问题整改
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检查和媒体反映、群众关注的河湖重大问题,一盯到底。
二、一体推进“三治一改善”保护高原湖泊
6.治污水
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流域入湖河道、沟渠综合整治。加快全省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完善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7.治农业面源污染
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广“三新”技术、高效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8.治垃圾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加强对停用、封场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等资源化处理利用。
9.改善湖泊水生态
健全水质水量监测预警体系。量力而行实施生态补水。持续开展基础研究,强化科技支撑,深化科研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
10.强化“两线”、“三区”空间管控
分类处置、从严管控、动态监管重点高原湖泊4个事项清单。
11.强化“9+1”法规施行
出台重点高原湖泊入湖河道保护条例,深入推进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条例施行。高质量编制重点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十五五”规划。
12.全力推进杞麓湖异龙湖水质脱劣攻坚
清单化推进脱劣攻坚工作措施,确保重点措施、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三、强化河湖保护专项工作
13.加强黑臭水体整治
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攻坚战,2025年基本消除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系统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
14.加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控制入河排污量,确保入河水质达标。
15.加强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
持续强化船舶污染接收物转运处置,不断提高船舶岸电使用率。
16.持续开展湿地保护修复
推进《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做好重要湿地申报。开展国家(国际)重要湿地保护修复。
17.完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
开展生态保护补偿。协调落实赤水河流域跨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持续深化珠江流域5州(市)横向生态保护补偿。
18.着力提升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实行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监管调度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工业、农业、生活节水。
19.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
加快推动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
20.加强地下水管理
开展重点高原湖泊流域违规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完成新一轮地下水禁、限采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河湖库岸线空间管控
21.着力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
深入开展排查,全面清理整治,力争在主汛期前基本完成清理整治任务。
22.持续清理侵占水库库容突出问题
基本完成承担防洪任务的大中型水库问题清理。探索建立河湖库网箱养殖涉水管理长效机制。
23.强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约束
配合开展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启动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中期评估,推进重点跨行政区河流岸线规划修编。
24.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
严格涉河建设项目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5.深入推进河湖库“清四乱”
规范河湖库遥感图斑动态认定和核查整改工作,分类确定核查要求及流程,组织开展新增河湖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分批开展已整改图斑“回头看”。
26.加强山区河道管理
科学确定管控边界,动态调整山区河道名录和相关责任人,严格山区河道项目许可和监管。
27.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行动
组织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坚行动。建立健全乡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28.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
严格采砂许可,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河道采砂数字化智能化监管。
29.规范疏浚砂综合利用
严格疏浚砂综合利用监管,严防以清淤疏浚之名非法采砂。
五、强化幸福河湖建设
30.制定实施方案
制定印发《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指导各州(市)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工作。
31.推进项目建设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支持幸福河湖建设。指导各地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拓宽投入渠道,规范有序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32.实行名录管理
将符合标准的河湖纳入全省幸福河湖名录,实行名录动态管理。强化幸福河湖建设成效“回头看”。
33.探索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探索建立河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指标体系。加强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
34.开展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
完成全国第一轮河湖健康评价结果和河湖划界成果上图。提升河湖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六、强化组织保障
35.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增强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水利部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36.深化作风建设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要求,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37.抓实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河湖管理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河湖管理队伍的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
38.广泛开展宣传
积极开展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发布、寻找“最美家乡河”等活动。持续加强河湖长制工作宣传报道。
原标题:云南省印发第11号总河长令,聚焦重点部署2025年河湖长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