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态环境:金榜题名固然喜,爆竹庆贺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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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亲爱的考生、家长,各中学校:
 
  在这个充满喜悦的六月,我们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在高考、中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莘莘学子表示最热烈的祝贺!十载寒窗苦读,今朝金榜题名,这份喜悦我们感同身受。然而,连日来我们注意到部分家长、个别中学校在高考、中考成绩揭晓后燃放烟花爆竹表达喜悦之情,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方式不可取。
 
  禁燃烟花爆竹
 
  请勿触碰法律红线
 
  《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三条:“本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是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划定。”
 
  2022年,成都市龙泉驿区、青白江区等13个区(市)县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陆续发布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告,最终形成了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局面。
 
  违规燃放有处罚
 
  别让喜乐心情受影响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均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处罚方式作出明确规定。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 :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烟花爆竹“四宗罪”
 
  别让喜悦蒙上阴影
 
  ●火灾隐患大:在人口密集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噪音污染源:燃放鞭炮产生的噪音不仅损害听力,还会影响心血管健康,对老人、婴幼儿、孕产妇及康复期病人尤为不利。
 
  ●空气污染杀手:烟花爆竹燃烧产生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及金属氧化物粉尘。这些物质会强烈刺激呼吸道,诱发咳嗽、气管炎等疾病,尤其当遇到无风或低气压天气时,污染物不易扩散,更易影响身体健康。
 
  ●资源浪费重:烟花爆竹消耗大量纸张和化工原料,燃放后产生遍地垃圾,给环卫工人增加沉重负担。
 
  用绿色方式庆祝
 
  让喜悦更长久
 
  我们完全理解家长们“十年寒窗苦,今朝扬眉时”的激动心情,但表达喜悦的方式可以更加绿色、文明:
 
  ◆茶话会传真情:组织温馨的家庭聚会、师生茶话会,用真挚的祝福代替震耳的爆竹声。
 
  ◆书香传递正能量:以孩子名义向图书馆捐赠书籍,让知识传递喜悦。
 
  ◆环保旅行共成长:规划一次亲近自然的低碳旅行,在青山绿水间分享喜悦,让孩子充分领略大自然的魅力。
 
  ◆公益行动显担当:参加环保志愿活动,让金榜题名成为承担社会责任的起点。
 
  珍爱家园,保护生态环境,共建和谐成都。当您选择环保的方式庆祝高考、中考取得的成绩时,不仅守护了城市的蓝天白云,更为孩子树立了绿色生活的榜样。让我们以城市为家,用更环保、更安全的方式分享喜悦,让学子们的荣耀时刻与成都的碧水蓝天相得益彰!
 
  原标题:金榜题名固然喜,爆竹庆贺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