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启动绿电直连试点 支持民营企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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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将通过开展绿电直连试点,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
 
  通知规定: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试点项目原则上应于2028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产。新增负荷配建的新能源项目,应与新增负荷同步建成投产。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
 
  一是新增负荷可配套建设新能源项目。
 
  二是已有燃煤燃气自备电厂足额清缴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存量负荷可开展绿电直连,通过压减自备电厂出力,实现清洁能源替代。三是有降碳刚性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利用周边新能源资源探索开展存量负荷绿电直连。
 
  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项目电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高于20%。
 
  《通知》强调,试点项目原则上以负荷作为主责单位。电源可由负荷侧投资,也可由发电企业或双方合资公司投资,直连专线原则上由负荷、电源主体共同投资;若电源和负荷非同一投资主体,需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或合同能源管理协议。《通知》还提出,支持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经营主体(不含电网企业)投资绿电直连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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