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项目的通知》,征集范围包括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其中,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主要包括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七大领域;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为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新增支持方向,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
详情如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项目的通知
昆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铜业有限公司、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州(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过程中锻造新的产业竞争优势,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省征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适合推广应用的省内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或适合在云南省应用推广的全国范围内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主要包括节能降碳、环境保护、资源循环利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七大领域,具体分类详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及解释说明(2024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符合《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明确的重点支持方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759号)新增支持方向,技术水平领先、减排效果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拟申报的技术及项目,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产权清晰无纠纷。
2.拟申报的项目需为拟建或在建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二)申报主体
1.社会信誉良好、无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记录等。
2.有较强的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意愿、自愿承诺按市场化机制参与后续推广工作。
(三)申报组织
1.各申报主体填写《申报单位承诺书》(附件1),并按申报类别填写《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申报表》(附件2)或《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申报表》(附件3)。
2.省属企业和各州(市)发展改革委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项目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符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等进行审核。
3.请于2025年9月28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和可编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命名为“绿色低碳技术申报+成果名称+申报单位”,同时报送纸质原件一式3份。其中,省属企业直报省发展改革委,其他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项目申报材料由州(市)发展改革委统一报送。
三、其他事项
省发展改革委动态更新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及项目储备库,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将行业部门认可并推荐的技术和项目择优纳入储备库,优先推荐绿色金融、财税等相关政策支持,优先在绿色低碳示范园区、零碳园区等定向推介应用,优先推荐参加全国节能周、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优先指导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
附件:1.申报单位承诺书
2.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申报表
3.云南省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申报表
4.填表说明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