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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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9月8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4件典型案事例,系统通报法庭挂牌两年来守护示范区“生态绿色”底色的司法实践。
 
  《白皮书》显示,2023年8月获省高院批复集中管辖环资案件以来,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重拳治污,打好污染防治主动仗,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支持行政机关对生态破坏行为实施处罚,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各环节、全链条”的惩治与预防,用制度刚性、法治硬度守护生态环境,厚植示范区绿色优势。两年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147件,审结144件,案件涉及污染环境治理、打击非法捕捞、野生动物保护、固废处置等多个领域。
 
  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还坚持“惩治+修复”双轮驱动。坚持将生态功能修复摆在重要位置,构建“案件审理+生态修复+综合治理”司法保护体系。目前,在省高院、苏州中院、南京中院环资法庭支持下,联合设立同里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及宣教基地,与青浦法院、嘉善法院联合设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司法协同保护基地,在同里国家湿地公园设立首个生态公益林,启动鸟类栖息地质量提升项目、稻田排水快速拦截净化项目,切实提升了环资审判司法修复性机制的实际效果。
 
  在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充分考虑生态要素的流动性,将生态损害赔偿金,判决用于当地受灾树木生态修复项目使用。在另一起案发在太湖水域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与渔政部门合作,使被告人以“太湖环保宣传员”身份参与岸线巡查、增殖放流、法规宣传、清理违规网具等工作,折抵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
 
  司法保护半径不断延伸。两年来,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先后将审判活动搬至同里湿地公园、太浦河边、长漾里、太湖苏州湾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组织开展巡回审判,庭后进行释法说理,将“庭审现场”转化为“普法课堂”,促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联合吴江区检察院、吴江生态环境局,向辖区内130余家纺织、机械、化工等领域的重点排污企业开展“法治服务进企业 绿色生产助发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权威解读、案例警示与深度交流,为企业送上普法套餐。
 
  与此同时,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还深化区域联动,筑牢绿色生态法治屏障。联合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共签多项协议,统一裁判尺度,凝聚司法合力,打造全方位、多形式、多层次的跨域协作样本。(来源: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吴江汾湖法庭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