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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提升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实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绩效分级技术指南 燃煤电厂(试行)》。
本文件明确了燃煤电厂的绩效分级指标、减排措施和核查方法,涵盖生产工艺、原辅材料消耗、污染治理技术、排放限值、无组织管控、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清洁运输方式、减排措施、核查方法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执行《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7)的所有燃煤发电和热电联产企业,不包括企业自备电厂;不适用于各种容量的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火电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