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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如何做好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与审批的有效衔接?如何强化第三方技术评估监管效能,构建环境信用体系?针对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中质效提升的难点,衢州提供了一套可借鉴、可复制的“解决方案”。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近日发布《衢州市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据悉,这也是全省首个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工作规范,主要明确了技术评估流程及时效、内部管理、廉政管理和事后监管等四方面的内容。
技术评估流程及时效方面,《规范》要求评估机构受衢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后,按照初审、审核和出具技术评估结论三项程序开展技术评估工作,评估机构原则上应在接受技术评估委托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初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修改的内容,较复杂项目需要开展现场审核或专家评审的,可延长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申请材料修改时间),3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稿再次审核,2个工作日内出具技术评估结论。
内部管理方面,《规范》要求评估机构应建立技术评估质量控制体系,采用多级审核制度,由至少2名技术人员完成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工作,必要时可邀请专家参与技术评估工作。同时,事后监管环节强化了技术评估“责任制”,要求将廉政要求纳入评估机构的合同违约责任条款,并与星级评定结果直接挂钩。
此外,《规范》后附《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评估机构星级评分细则》,明确了衢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合同期满后对排污许可证第三方技术评估机构进行评分及星级评定,评定结果将在“衢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上公开,作为市生态环境部门选择评估机构的重要参考。
《规范》的发布,弥补了以往排污单位、技术评估单位以及审批部门等多方主体之间存在衔接不够高效、责任不够明晰的短板,为持续提升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服务水平,推动排污许可技术服务市场良性发展提供了支持。
来源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审核 | 杨贡江
签发 | 陈利
原标题:衢州市出台全省首个排污许可证技术评估工作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