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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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行业要闻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名录》)实施以来,有力支撑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2019年版《名录》有力支撑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覆盖,但在实施中发现,部分行业管理类别划分不合理,与行业实际环境影响不匹配,还有部分行业分类规则不明确,执行过程中容易出现歧义。亟需通过修订《名录》,系统优化分类规则,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使《名录》更便于执行。
 
  2019年版《名录》管理范围包括108个行业类别和4个通用工序,共覆盖706个行业小类。此次修订,按照便于基层审批部门和企业使用、统筹推进环评与排污许可名录修订的目标,优化了有关行业分类规则及表述,将行业类别调整为138个,行业小类增至712个。
 
  详情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我部组织修订《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形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生态环境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
 
  联系人: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 王语宽
 
  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赵洪飞
 
  邮箱:huanpingsiyi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
 
  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