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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为进一步压实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5个专员办对赣州市寻乌县和会昌县、南昌市红谷滩区、萍乡市湘东区、上饶市铅山县、抚州市东乡区等6个县(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专项监察。
各专员办分别成立了由副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组长的专项监察组,结合日常监察情况,充分整合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督察问题整改、监管执法、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各类环境信息,强化分析研判,找准监察重点,做到有的放矢。紧紧围绕县(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等重点领域,以“四不两直”明察暗访为主,真督真察、严督严察,查找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形成了专项监察报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题片和6个典型案例。日前,各专员办已分别向6个县(区)反馈了监察情况。
通过此次专项监察,有力推动了地方更加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压实了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消除了一些环境风险隐患。
供稿:厅督察处
编辑:朱桐
原标题:我省对6个县(区)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