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5年版)》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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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一、出台背景
 
  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的新污染物,危害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是全球环境问题之一。新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工作的科学谋划和系统部署,并在多个重要文件中对新污染物治理作出明确部署。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标志着我国新污染物治理工作已全面启动。同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对全氟辛酸及其盐类和相关化合物等14类物质进行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自2023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污染物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江西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关于动态发布我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有关要求,在国家《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江西省印制电路板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及全链条环境风险管控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省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印发了《江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省清单》)。
 
  二、主要内容
 
  《省清单》中共16种类物质,前14种类与《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一致,在此基础上新增双酚A、苯并三唑2种类新污染物。
 
  (一)《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中的14种类新污染物
 
  编号1-9是《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明确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以源头禁止或者限制为主,同时提出了加强清洁生产等要求。
 
  编号10-11是已列入《优先控制化学名录》和《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的新污染物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用途限制、产品中含量限制、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预警等。编号12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壬基酚,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以源头用途限制为主。
 
  编号13是国内外高度关注的抗生素类物质,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包括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抗菌药物销售使用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减少过量和不规范使用产生的环境排放,同时,加强抗生素废物环境管理和相关排放标准的落实。
 
  编号14是我国已淘汰的POPs,采取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是继续施行原有的源头禁止、末端治理措施。
 
  (二)双酚A和苯并三唑
 
  双酚A(编号15)和苯并三唑(编号16)为《省清单》中增补物质。在江西省PCB行业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的基础上,选择PCB行业广泛使用,在生产废液、总排口及企业周边环境中普遍检出,全球环境与健康领域高度关注的双酚A、苯并三唑等物质开展企业周边环境与健康风险分析。评估结果显示,两者存在不合理风险,结合江西省印制电路板行业的生产现状、环境风险、生态保护需求及治理水平,并参考国家现行管控措施和专家评审意见,从项目环评、达标排放、排污许可及日常监管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管控措施。
 
  信息来源: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
 
  原标题:《江西省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2025年版)》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