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两部门联合发文,强化医疗废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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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职责分工、工作流程、信息化建设等多维度加强全省医疗废物监管,保障公共卫生和生态环境安全。
 
  《通知》的出台,既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力举措,也是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相关批示要求,回应社会关切的具体行动。
 
  在管理举措上
 
  一方面,明晰分工管理。明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环节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这种“环保管外,卫健管内”的职责分工,既符合行业监管要求,同时实现从产生到处置的全链条闭环管理。另一方面,推进分类管理。提出2026年6月底前基本建成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基础数据库,并依据医疗废物年产量将机构划分为三类,即100吨(含)以上为重点监管单位,10吨(含)至100吨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为简化管理单位,10吨以下且未纳入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为登记管理单位,实现“精准化监管、差异化施策”。
 
  在收集贮存上
 
  针对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等关键环节划定“红线”。要求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分类存放,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医疗废物分区贮存,化学性和药物性废物设专用设施,且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至少每2天转运一次,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并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同时,鼓励偏远地区或产生量小的基层机构推广“小箱进大箱”收集模式,依托大型医疗机构设立集中转运点,对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农村医疗机构,按照地方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共同认可的方案处理,破解农村医疗废物管理难题。
 
  在信息化监管上
 
  提出2026年底前实现生态环境部门固废管理系统、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废物监管系统、交通运输部门GPS路线监控数据的对接,推动医疗机构与处置单位运用物联网、区块链技术,实现医疗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的“五即”规范化管理,通过二维码等手段的全过程跟踪信息化管理,构建“废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三流合一的管控机制,让医疗废物管理“看得见、管得住、可追溯”。
 
  在组织保障上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及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单位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排查申报登记、电子转移联单执行、分类贮存和转移等环节,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贮存设施不达标、未按类别分装、违规运输等行为,将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规责令整改并处罚款,切实保障医疗废物闭环管理。
 
  医疗废物监督管理事关公共卫生安全与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医疗废物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从“粗放管理”向“精细治理”转变。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生根,湖南将逐步构建起全链条、智能化、严执法的医疗废物监管新格局,为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和绿水青山的生态安全筑牢坚实屏障。
 
  编辑丨张婷
 
  原标题:湖南两部门联合,强化医疗废物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