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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2026年全国两会顺利闭幕,会议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培育新质生产力等重点任务,对未来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提升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协同水平,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蓝色产业新动能也是重要工作之一。随着我国海洋经济规模持续扩大、深海科技和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海洋不仅是国家战略资源空间,也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与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在此宏观背景下,如何在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同时激发海洋经济发展动能,并通过金融体系有效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相关领域,成为当前海洋治理与产业发展中的关键议题。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IIGF)与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围绕海洋生态保护融资机制开展研究,并联合发布《发展“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的综合模式——提高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可融资性》报告。本文相关分析内容摘自双方联合研究成果,以期为推动蓝色金融支持海洋生态保护提供有益参考。
一、“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路径与实践
IIGF与WWF联合开展的《发展“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的综合模式 提高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可融资性》研究显示,将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有机结合,是提升海洋生态保护项目融资能力的重要创新路径。通过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实践经验,研究总结出四类主要发展路径。
一是资源产业化,以生态资源开发为基础,通过构建“修复—利用—反哺—再修复”的循环发展机制,将生态资源转化为具有市场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例如通过发展生态养殖、海洋生物资源利用以及生态旅游等产业,将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逐步转化为经济收益,并通过产业收益持续投入生态修复,实现生态与经济的良性循环。二是产业耦合,通过打破传统海洋产业之间的界限,在空间布局和产业链条上实现多产业协同发展。例如在同一海域空间内叠加海上风电、光伏发电、海洋养殖及海盐生产等产业活动,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并减少生态影响。三是生态友好投入,以生态修复为目标,通过投放生态友好型材料或实施生态工程措施恢复受损生态系统。例如通过人工鱼礁建设、牡蛎礁修复或生态混凝土应用,改善海洋生物栖息环境,提升海洋生态系统功能,并带动渔业资源恢复。四是配套技术创新,通过引入生态友好型技术,对传统海洋产业活动进行绿色升级。例如利用数字化监测系统、智能化装备及新能源技术,降低产业活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影响,并实现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
在国际实践中,这一综合模式已呈现出技术创新驱动、生态价值变现以及社区协同参与等特点。例如荷兰在风电场内建设海藻养殖区实现能源与生态协同,墨西哥通过红树林碳信用交易构建循环机制,挪威利用AI技术开发低环境影响的深远海养殖体系,日本以海水淡化厂为核心推动资源梯级利用,澳大利亚结合科研与旅游实现珊瑚修复与产业收益共生。中国近年来以“生态修复为基础、产业升级为支撑、价值变现为目标”,逐渐形成区域特色模式。例如福建浮曦村修复滩涂构建“红树林+养殖+文旅”体系,威海规模化种植固碳植物并通过碳汇交易实现价值转化,大连将退化湿地转化为海洋牧场并依托文旅反哺生态,山东实现“风光渔盐互补”的清洁能源与养殖共生,江苏通过人工鱼礁等材料重建栖息地,广东布局“风电+牧场+氢能”复合型蓝色产业。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可以正在形成相互促进的循环机制。
二、“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融资机制实践
研究发现“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综合模式能够提升海洋生态保护项目的可融资性,核心在于通过产业发展增强项目经营性,改善金融机构对项目风险与收益的评估。具体表现为增加项目还款来源、扩大抵质押资产范围、增强项目内部自平衡能力并降低整体投资风险
(一)国际融资机制实践
国际上,“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项目融资正从以公共资金为主的补贴型模式,转向以市场化机制为核心、以生态绩效为约束的多层次体系。各国普遍通过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等工具创新,将生态目标纳入金融逻辑,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协同增效。在信贷方面,主要通过生态指标挂钩贷款条款,强化资金使用与生态绩效的联动;同时引入无追索权债务、财政贴息与保险保障,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在债券方面,生态绩效挂钩债券和多项目资金池成为国际市场主流工具。通过将多项海洋修复、清洁能源或渔业转型项目纳入同一融资框架,提高资金配置效率,降低单项目风险,同时在条款中嵌入生物多样性目标,实现资本市场对生态绩效的直接定价。
在基金方面,呈现“公益基金引导、商业基金创新、多边机制支撑”格局,多边组织主导的公益基金提供长周期低成本资金,聚焦生态修复与制度改革;私营影响力基金通过混合融资、影响力挂钩等模式支持渔业转型与污染治理;区域性公益基金采用捐赠基金模式,实现海洋保护区建设与社区发展的可持续推进。在创新工具方面,保险正成为海洋生态金融化的重要支撑,典型产品包括珊瑚礁指数保险、红树林灾害保险等,通过风险缓释和灾后修复保障增强投资可持续性。同时,生态服务付费、蓝碳交易、成果债权等创新工具加速生态价值的市场化转化。
(二)中国融资机制实践
中国综合融资体系呈现政策引导、市场创新、技术赋能的特点,其中政府政策性金融为基础,商业机构和社会资本逐步参与。具体来看,信贷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以低息贷款和风险分担引导资金流向生态领域,商业银行则探索海域使用权、海洋碳汇、生物资产等新型抵质押物,延伸信贷链条至“修复-养殖-加工-碳交易”全流程,并利用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提升贷后监管效率。债券方面,资金主要投向海上风电、海洋油气业、海洋电力业、海洋化工业等。基金方面,中央及地方政府通过产业引导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资于绿色石化、海洋科技、生态修复等项目;公益基金则聚焦红树林、海草床修复与社区共益项目。保险方面,通过科技驱动风险减量、“政企银保科” 多方协作、生态价值转化三大方向推动融合,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实现动态风险管理,构建闭环风险防控链条,探索碳汇保险、珊瑚礁保险等创新产品。信托工具也逐步参与,通过“绿色金融+慈善信托” 模式实现资产保值与生态投入。
三、中国利用综合模式增强海洋生态保护项目可融资性的建议
结合国内外经验,中国在推动海洋生态保护与产业融合发展方面仍具有广阔空间,需要从制度、金融和治理多个层面协同推进。
一是完善项目发展机制。借鉴生态环境导向开发(EOD)模式,将公益性海洋生态保护项目与收益性产业项目融合,形成“资源产业化、产业耦合、友好投入、配套技术”等多类型模式。建立包含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综合评价体系,明确项目边界与目标,量化协同效益,吸引可持续投资参与。
二是优化金融工具设计。在信贷方面建立“生态绩效—资金安全”双挂钩机制,推广“信贷+财政、信贷+保险”综合模式;债券方面强化生态影响评估与资金透明管理;基金方面完善政府引导与私营影响力基金并举的格局;保险方面拓展指数保险覆盖面,整合碳汇、防灾等多重功能,促进多主体协作。
三是健全多方参与机制。政府加强政策引导与财政支持,完善监管与激励措施;企业深化“技术+产业”、“科研+经营”合作,推动关键技术突破;社区建立收益共享机制,通过培训与就业促进参与,并将项目收益反哺社区建设和生态保护。
四是强化国际资本协同。深化与国际影响力投资合作,聚焦可持续渔业、生态修复与碳汇开发等领域,推进蓝色金融标准与衡量体系对接;同时引入跨国风险投资,支持蓝色科技创新与早期基金发展,打造全球竞争力的蓝色科技产业集群,实现科技与生态的协同共赢。
原标题:IIGF两会观点 | 周洲:新质生产力视角下“海洋生态保护+海洋产业”融资路径探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