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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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加强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完善天津碳市场核查工作,提升碳排放数据质量,根据《天津市碳达峰碳中和促进条例》《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等,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南”),现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至邮箱qihouchu@tj.gov.cn,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指南规定了天津碳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量及相关数据核查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其他排放单位核查工作可参照本指南执行。核查中技术要求参照国家及我市发布的行业核查核算技术指南执行。
 
  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程序方面,指南规定:
 
  核查主要包括材料审核、现场检查、结果复核等环节。核查程序包括:制定工作计划-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审核文件-现场检查(如需要)-复核(如需要)-出具《核查结论》-告知核查结果。
 
  (一)制定工作计划
 
  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考虑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管理和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安排,制定并发布年度碳核查工作安排,明确核查范围、时间、工作流程等要求。
 
  (二)确定技术审核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对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核查相关工作。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完善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和公正性保证措施,确保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客观独立开展。技术服务机构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在我市同时从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业务和技术审核业务。
 
  2.与被核查的重点排放单位存在资产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如隶属于同一个上级机构。
 
  技术服务机构主要完成以下工作:
 
  1.对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开展技术审核,填写《文件评审表》;需要现场核验的提出《现场核查清单》。
 
  2.提出《不符合项清单》,交给重点排放单位整改,验证整改是否完成。
 
  3.对未按要求提交排放报告的重点排放单位,按照保守性原则对其排放量及相关数据进行测算。
 
  4.出具《碳排放核查报告》或《停产状况核查报告》。
 
  5.按照我市碳配额分配方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并提出补充配额发放建议,出具《配额核查报告》。
 
  (三)文件审核
 
  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相应行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以下简称核算指南)、相关技术规范,对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质量控制计划及支撑材料进行技术审核,确认重点排放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和相关信息的符合情况。重点排放单位应根据核查工作需要,配合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如组织机构图、厂区分布图、工艺流程图、设施台账、生产日志、监测设备和计量器具台账、支撑报送数据的原始凭证,以及数据内部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相关文件和记录等。
 
  审核中强化数字技术赋能,探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高审核效能。
 
  (四)现场审核
 
  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核查工作需要,对重点排放单位组织现场检查,进一步收集验证相关证据和支撑材料。如重点排放单位在核查年度之前连续2 年未发现任何不符合项或不符合项与现场检查无必要关联,且当年文件评审中无需现场重点关注的内容,可不实施现场检查,尽量减少对重点排放单位打扰。
 
  (五)不符合项
 
  核查过程发现的不符合核算指南要求以及未按数据质量控制方案执行等情况,技术服务机构在《不符合项清单》中“不符合项描述”一栏如实记录,并交重点排放单位及时完成整改措施。技术服务机构应对不符合项的整改进行书面验证,必要时可采取现场验证的方式。
 
  (六)开展复核
 
  市生态环境局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可委托复核机构对技术服务机构的核查内容开展复核,对审核过程和审核报告等进行书面或现场评审,技术服务机构应根据复核意见对核查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如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将问题线索提交生态环境执法部门。
 
  (七)出具碳排放核查报告技术服务机构应在核查结束后及时出具《碳排放核查报告》并提交市生态环境局。
 
  (八)出具配额核查报告技术服务机构按照我市碳配额分配方法,核算重点排放单位初始配额、核定配额、应清缴配额等数据,提出配额发放建议,出具《配额核查报告》。
 
  (九)核查结果告知与确认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技术服务机构的核查结论,将最终确定的排放量、配额量等核查结果告知重点排放单位并确认。重点排放单位如对核查结果有异议,市生态环境局应接受复核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结论。
 
  引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核查工作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引用日期: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