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安排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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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绿色北京战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美丽北京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2025年工作情况
 
  (一)生态环境质量里程碑式突破
 
  蓝天成为常态。PM2.5浓度首次实现“破30”,全市PM2.5浓度为27.0微克/立方米,保持有监测以来最优,空气质量全面达标。优良天比率首次超过85%,重污染天仅1天,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水环境质量创历史最优。国考断面Ⅰ-Ⅲ类水体比例保持90%以上,I-Ⅲ类水质河长超九成。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动态清零。密云水库、怀柔水库水质稳定保持Ⅱ类。密云水库、雁栖湖、清河、海子水库先后获国家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土壤环境风险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超额完成国家任务。碳排放强度保持领先水平。实施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圆满完成“十四五”时期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向好。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达到71.7,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夜间达标率87.2%,同比提升17.2个百分点。辐射环境质量保持正常,环境安全有效保障。总量减排目标超额完成。
 
  (二)主要工作情况
 
  1.坚决扛起美丽北京建设政治责任
 
  聚焦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牵头编制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方案。落实市委月度工作点评会要求,推动问题整改。高效履行市委生态文明办职责。高质量配合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继续开展第二轮市级督察。
 
  2.全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坚持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实施“0.1微克”攻坚行动,狠抓结构、工程、管理减排。结构减排方面,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累计淘汰老旧车300余万辆,推广新能源车超130万辆,国五及以上汽车占比超80%,机械新能源化率显著提升。工程减排方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一厂一策”治理,推动企业提级创绿,全市绿色企业占比近四成。960余家锅炉单位完成环保绩效评级。组织实施夏季VOCs治理攻坚,全市环境VOCs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积极推广温拌沥青,减少使用环节VOCs排放。管理减排方面,实施扬尘百日攻坚行动,推广使用基坑气膜全密闭施工技术,协同减尘降噪,城市洁净度明显提升。
 
  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划定调整工作。强化汛期污染防治。“查、测、溯、治、管”一体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管。建成涵盖200余个点位的水生态监测网络,构建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评价体系。
 
  打好净土保卫战。坚持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三地共管”。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土壤和食用农产品协同监测;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保障“净地”供应;加强未利用地保护,切实保障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3.有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源头优化产业结构,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源头准入,深化环评改革。持续支持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以新质生产力引领绿色低碳发展。落实国家要求,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交易市场有效运行。本市碳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低碳试点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动循环发展。印发实施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方案,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支持和推动经开区、密云区、通州区率先建设“无废城市”。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倾倒专项行动。
 
  4.稳步推进生态系统优化
 
  加强综合统筹、系统治理,首次发布本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白皮书,为超大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实践经验,累计记录物种7121种。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建立市级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评价,深化评价结果的应用。开展全市建成区绿视率调查评估,引导各区增绿补绿、见缝插绿。支持开展示范引领,累计9个区获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促进拓展“两山”转化路径,统筹做好生态系统调节服务价值(GEP-R)核算工作,支撑开展首次交换补偿。
 
  5.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
 
  推进依法行政。推动噪声污染防治地方立法。发布12项地方标准。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一案双查”、劳务代偿机制。坚持严格执法,优化执法方式,开展规范基层行政执法专项治理,施行“非现场执法+精准现场核查”监管模式。强化科技支撑。完成第四轮PM2.5来源解析,大气“三监联动”新型治理体系获北京数字经济十大标杆应用;大气网格化监测体系入选全国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化十大案例。保障环境安全。做好辐射、危废、环境应急等监管,防控环境安全风险,守牢安全底线。解决群众诉求。创新开展“百项噪声治理”,深化餐饮油烟治理“千家包案”机制,创新开展餐饮企业前端选址引导。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接诉即办,做好宣传教育、国际合作等,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二、2026年工作安排
 
  2026年,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全面系统推进美丽北京建设。
 
  一是坚决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发挥市委生态文明办作用,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发布实施“十五五”美丽北京建设规划。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动第三轮市级督察。
 
  二是持续污染防治攻坚。共筑美丽蓝天,将蓝天保卫战作为重中之重,深化“0.1微克”攻坚行动,狠抓结构、工程、管理减排,加快车械新能源化,促进重点行业企业提级创绿,深化扬尘精细化管控。建设美丽河湖,坚持三水统筹,深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推进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保障净土沃壤,严格建设用地和农用地风险管控,确保土壤环境质量良好,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是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环评审批。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重点领域低碳转型。保障CCER稳定运行,深化本市碳市场建设。建立重点行业碳足迹核算体系,完善碳普惠公众参与机制。开展低碳示范,引导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四是深化生态系统优化。深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联席会议机制,开展EI、绿视率监测评价。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开展GEP-R核算,深化在生态补偿等领域的应用。
 
  五是持续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守牢生态安全底线。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噪声污染防治立法,深化噪声治理。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拓展“三监联动”应用。加强宣传教育、国际合作、接诉即办等。
 
  引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安排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引用日期: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