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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四川省组建督察组,即将针对非法倾倒处置等涉固体废物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
本次专项督察的督察组组长由省政府分管生态环境的领导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省林草局负责同志担任。督察组下设综合小组和3个下沉小组,对泸州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眉山市、甘孜州开展下沉督察,并根据工作需要对其余15个市(州)开展重点核查,为期15天。
督察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依规依法。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以及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坚决杜绝打着环保幌子搞“一刀切”行为。突出重点、较真碰硬,紧盯非法倾倒处置等涉固体废物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序有效推进督察工作。
原标题:四川省2026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即将全面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