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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日前,为加快推进吉林省碳普惠体系建设,规范碳普惠方法学开发、应用与管理,丰富碳普惠方法学供给,按照《吉林省碳普惠方法学管理办法》《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吉林省碳普惠方法学的通知》有关要求,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吉林省碳普惠方法学公开征集,已经于2026年6月5日截止。
据悉,吉林省首批碳普惠方法学涵盖低碳出行、低碳建筑、二手物品交易、废弃韩品分类回收、景区使用电子票证、外卖不使用一次性餐具6个领域,主要适用于个人行为。应用这些方法学产生的减排量,不可用于抵销纳入吉林省碳排放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的年度碳排放量。同一用户就同一碳普惠行为产生的减排量,应仅通过一个碳普惠平台进行核算与申请,不得跨平台重复申请。
引用:关于吉林省首批碳普惠方法学征求意见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