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答复:报废光伏组件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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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近日,有网友向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去信咨询报废光伏组件的处置流程,并获得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的答复。详情如下:
 
  去信内容:咨询报废光伏组件处置流程?
 
  答复意见:感谢您对重庆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针对您咨询问题,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回复如下。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报废光伏组件是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代码900-015-S17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九十条都要求,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产生报废光伏组件的企业自己不能处理的应委托他人利用、处置报废光伏组件,要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并签订书面合同。如果转移报废光伏组件出省、直辖市处置或利用的,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分别提前向移出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转移申请或者报移出地的省、直辖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2026年8月15日生效后。根据其第四百七十六条,跨省处置仍旧沿用提前申请,跨省利用由转移备案改为将转移信息通过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平台报送移出地和接受地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引用:咨询报废光伏组件处置流程?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引用日期:202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