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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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巩固我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排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聚焦重点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压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工业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提升全省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足我省大宗固体废物堆场排查、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既有工作成果,结合我省产业特点,聚焦煤矸石、粉煤灰、含油污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全面梳理我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存在问题,压实地方责任,全面开展排查、妥善推进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通过三个月集中攻坚,推动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全面提质增效。
 
  一、排查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1.行业范围:覆盖全省所有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事业单位,重点聚焦大庆油田等油气开采企业,煤炭、火电、化工、矿山选矿、冶金、电镀、机械加工、工业园区等重点产废行业,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运维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2.区域范围:覆盖全省全域,重点突出大庆油田作业区、含油污泥临时堆存点及周边区域;松花江、黑龙江等河湖沿岸、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周边;城乡结合部、省市县交界、废弃矿坑、闲置厂区等非法倾倒高发区域和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堆存区域。
 
  3.固体废物范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脱硫石膏、除尘灰等大宗固废);工业危险废物(含油污泥、废矿物油、废酸碱、废催化剂、废有机溶剂等危险废物)。
 
  (二)基础排查内容
 
  1.企业合规管理排查。核查企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台账建立、年度申报等法定义务履行情况。
 
  2.贮存环节合规排查。检查各类贮存设施防渗、防雨、防流失、防渗漏设施配套情况,严查混存混放、露天堆放、标识缺失、应急设施不完善等问题。
 
  3.转移处置环节排查。严格核查危险废物电子联单流转、跨区域转移审批(备案)、受托处置单位资质等情况,严查无单转移、虚假联单、委托无资质单位处置等违法行为。
 
  4.信息化系统应用排查。核查企业在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系统信息录入、数据更新、台账备案、处置上报情况,整改系统数据滞后、缺项、错报、离线处置等问题。
 
  (三)排查时间
 
  2026年8月1日至10月30日。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场整治
 
  对全省尾矿库、粉煤灰堆场、冶炼渣场等一般固体废物堆场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整治堆场防渗体系破损、雨污分流不畅、渗滤液收集处置设施失效、无围挡防护等环境隐患。指导产废单位和堆场运维单位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推动及时消除污染隐患。严查超库容堆存、分区堆放混乱、长期露天无序堆存、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问题。
 
  (二)非法倾倒固体废物整治
 
  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重点排查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的非法倾倒填埋问题;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非法拆解处置问题。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档立账,督促责任主体完成固体废物清运、场地清理、风险管控及生态修复。到2026年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发现问题整改完成率达到90%以上。
 
  (三)大庆油田含油污泥整治
 
  针对大庆油田油气开采行业特性,开展含油污泥精准整治,补齐能源行业固废监管短板。一是全面排查油田作业区、联合站、临时堆存点含油污泥存量,严查混存其他固废、无规范贮存场所等问题;二是严格核查贮存设施防渗、防油污渗漏措施,严防油污下渗污染黑土地和地下水;三是核查含油污泥转运联单、系统录入、处置流向,严查无资质收运、私自掩埋、非法倾倒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规范含油污泥全过程信息化追溯,要求在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系统真实、完整、及时录入,杜绝离线处置、体外循环。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方案,压实各方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者履行治理主体责任,加快问题整改,杜绝二次污染,确保专项整治见行见效。
 
  (二)严格规范精准执法。坚持依法监管、精准执法、从严执法。对轻微隐患督促立行立改、限期规范;对违规处置、非法倾倒、堆场重大环境隐患、台账数据造假等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严肃追责,强化执法震慑。
 
  (三)强化省级督导调度。各地每月按期梳理汇总专项整治推进情况、问题整改成效、现存短板弱项及下一步工作举措,每月25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于11月10日前报送。省厅将常态化开展抽查督导、跟踪问效,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均衡推进、落地落实。
 
  (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以本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固化工业固体废物堆场常态化巡查、非法倾倒动态排查、油田固体废物专项抽查工作机制,持续强化信息化监管日常应用,补齐监管短板,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全省工业固体废物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监管。
 
  引用: 关于印发《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