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岸线整治不力、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集中通报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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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6年7月6日—21日,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黔江区、巫山县、巫溪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酉阳县、彭水县开展例行督察工作。各督察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坚持严的基调,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现对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一、巫山县河道岸线整治不力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巫山县部分河道岸线被侵占,部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码头岸线问题整改不严不实。基本情况
 
  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长江干线及支流岸线总长230公里,岸线资源稀缺、生态敏感性高。督察发现,巫山县河道岸线整治不力,相关部门日常监管缺位。
 
  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河道岸线被侵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严禁非法侵占河道、擅自建设临河构筑物、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弃置矿渣、泥土等。督察发现,大昌镇滨湖路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设了一条宽约2米、长约250米的连接道路;白水河榨屋梁子、抱龙河埠头村等区域,违规倾倒渣土、侵占河道问题突出。有关部门对侵占河道等问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对违法行为未依法查处。
 
  二是部分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督察发现,巫山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浮于表面,涉河项目监管执法不到位。2019年以来,巫山县擅自在长江三峡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巫峡镇白水河瓦房子湾区域,未依法取得相关手续,违规设置临时装卸点,“批临长用”问题突出,且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多条下河道路,违规占用耕地2.07亩。三溪乡中润码头在未取得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于2025年5月擅自开工建设。
 
  三是码头岸线问题整改不严不实。督察发现,针对纳入“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市级清单库的码头问题,巫山县有关部门整改不力、成效不实。大溪乡龙头港埠临时装卸点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现场督察发现其仍作为临时卸货点间断使用,设施设备未拆除、相关区域未覆土复绿;巫峡镇丁家坪货运码头应于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现场督察发现下河道路仍未拆除,区域生态修复不到位。督察还发现,三溪乡金禾货运码头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超占岸线问题整改,现场督察发现违规构筑物未拆除,仅铺设绿色防尘网“以遮代治、以盖代改”。
 
  二、巫溪县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巫溪县建筑垃圾监管缺位,违规倾倒处置问题多发。
 
  基本情况
 
  巫溪县地处大巴山腹地,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地位重要、环境敏感度高。督察发现,巫溪县建筑垃圾处置利用场所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不到位,属地巡查整治流于形式。
 
  主要问题
 
  一是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根据建筑垃圾污染防治相关法规,地方应当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消纳、资源化利用设施布局建设。督察发现,巫溪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设定消纳目标低于实际消纳需求,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缓慢,消纳能力不足。按照《巫溪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2024—2035年)》,2024—2027年工程渣土填埋需求库容387万立方米,规划消纳总库容仅280万立方米,缺口超100万立方米。截至督察进驻,规划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装修垃圾分选厂均未建成投运,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体系未建立。巫溪县建筑垃圾环境治理项目(堆码场)作为全县唯一合规永久性消纳场,直至2026年6月才正式投用,有效库容仅70万立方米,仅2026年上半年核准建筑垃圾产生量就已达65万立方米,合规处置压力持续攀升。
 
  二是行业监管长期缺位。督察发现,高杨村6社弃土场等7个渣场长期无证经营,违规堆填建筑垃圾,巫溪县行业主管部门既未立案查处,也未督促清退,放任问题长期存在。高杨村6社弃土场违规堆填建筑垃圾约128万立方米,占地超8万平方米;巫溪县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在宁河街道罗家沟、城厢镇渔渡村倾倒工程渣土约46万立方米,侵占林地约30亩、永久基本农田6.8亩,其中,城厢镇渔渡村倾倒点虽然被国家和市级有关部门多次交办,但土地复垦修复仍不到位,问题整改仍不彻底。南环大道赵家坝段建设项目配套砂石厂无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违规接纳堆存外来工程渣土7万余吨,生产砂石料6万余吨并对外销售。督察还发现,朝阳风电项目以修复耕地名义,违规倾倒建筑渣土约7.8万立方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5.34亩,毁坏种植条件;相关部门以简单责改代替刚性执法,验收把关宽松虚化。
 
  三是属地巡查整治流于形式。有关乡镇(街道)巡查整治不到位,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频发。2025年全市开展非法倾倒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巫溪县累计自查上报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4个,而督察组进驻仅数天,在文峰镇、宁河街道等区域就查实建筑垃圾乱堆乱倒点位36处。文峰镇梅溪河沿岸违规倾倒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形成沿河建筑垃圾集中倾倒区。宁河街道肖家湾片区发现违规倾倒点11处,部分建筑垃圾直排自然冲沟。督察还发现,澜溪别院等5个小区约1万立方米装修垃圾清运不及时,长期无序堆放,影响人居环境,群众反映强烈。
 
  三、黔江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黔江区畜禽养殖监管存在盲区,养殖污染风险管控有差距。
 
  基本情况
 
  黔江区地处武陵山区腹地,是渝东南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重要生态屏障。畜禽养殖业作为全区农业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统筹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任务较重。督察发现,黔江区畜禽养殖行业日常监管不到位,部分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到位,养殖场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主要问题
 
  一是畜禽养殖日常监管不到位。督察发现,区有关部门未牵头建立畜禽养殖联动审批监管机制,部分养殖场违规建设并投入生产,全区166家规模化养殖场中,有53家未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83家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2家未办理环评手续。部分畜禽养殖场未依法建立和保存养殖档案,抽查3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有9家养殖档案缺失,养殖粪污去向不明。督察发现金洞乡主干道旁违规倾倒牛粪面积约200平方米,石会镇个别农田被倾倒养殖粪污,农田水体发黑发臭。
 
  二是部分区域粪污资源化利用不到位。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发展畜禽养殖应配套构建种养结合、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督察发现,邻鄂镇2022年以来超环境承载能力盲目上马多家规模养殖场,养殖总量折算生猪当量达2.49万头,但仅配套消纳土地2516亩,种养配比失衡。因消纳土地面积不足、处置体系缺失,区域养殖粪污长期露天堆存、就地挖坑填埋、大量直排,直接影响深溪河水环境。2025年以来深溪河部分河段水质累计超标4次,监测数据显示,河道涌水点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最高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4.8倍、9.5倍。此外,该区域规划于2025年建成的农业废弃物(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中心“一拖再拖”,至今仍未启动建设,导致区域养殖场养殖粪污长期无序处置,环境风险突出。督察前暗访发现,重庆牧岭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期违规在养殖场外挖坑填埋干粪,坑内粪污清理不彻底。
 
  三是养殖场污染治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抽查49家畜禽养殖场(户)发现13家不同程度存在粪污贮存不规范、雨污分流不彻底、粪污收集处理设施破损渗漏等问题。常家岩养牛场粪污水长期溢流,场下农田形成多处粪水滩,影响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监测数据显示,农田粪水化学需氧量浓度为838毫克/升,超农田灌溉水质标准3倍。张世成生猪养殖场非法设置暗管,同时集粪池粪污溢流,监测数据显示,外排粪污水氨氮浓度为3.99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3倍。
 
  四、丰都县非煤矿山生态保护存在短板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丰都县部分非煤矿山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存在明显差距,矿山生态保护存在短板。
 
  基本情况
 
  丰都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地,全县森林覆盖率达55.08%,生态区位敏感,砂岩、页岩等非煤矿山开采规模较大,统筹矿产开发与生态保护任务艰巨。督察发现,丰都县非煤矿山企业非法占地问题突出,生态修复进展滞后,环境治理还有差距。
 
  主要问题
 
  一是矿山企业非法占地问题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明确,占用林地应当依法办理审批手续。督察发现,位于双路镇的重庆淞瑜商贸有限公司长期于采矿红线外实施违法建设行为,侵占林地达2万余平方米,其中公益林6800余平方米,另外还非法占地约5万平方米。2025年6月以来,该公司在未取得道路改建施工许可、林地占用批复的情况下,擅自在矿山红线外修建道路1400余米,并违规设置2处排土场,倾倒渣土2万余立方米。2026年4月,该公司虽然对排土场开展了复绿整改,但扦插苗木未存活,整改流于形式。
 
  相关部门和双路镇日常巡查监管缺位,未核查建设项目真实用途,对重庆淞瑜商贸有限公司系列违法占地毁林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督察进一步发现,相关部门未统筹建立辖区采矿用地、矿产开采联合监管机制,日常管理重矿界内、轻矿界外,辖区内还有部分矿山企业在矿界外违规堆土堆渣、破坏地貌生态。
 
  二是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滞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矿区生态修复应当做好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貌重塑、植被恢复、土地复垦等。督察发现,丰都县部分矿山生态修复质量不过关、遗留问题多。2025年太运灰岩矿区2.7万平方米修复区、横梁灰岩矿区1.4万平方米修复区未达验收标准。盐井沟灰岩矿区违规开采形成高陡边坡,部分区域已无生态修复实施条件,同时该采矿权已到期1年,5万余平方米土地损害创面尚未启动治理。寨门口砂岩矿区排土场复绿植物无存活,1.2万余立方米渣土无挡土墙、无截洪沟,存在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风险。
 
  三是矿山环境治理还有差距。抽查发现,部分矿山企业未依法落实大气、水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问题治理不到位,群众反映强烈。丰都县兴烨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彭家湾页岩矿无喷淋洒水设施,丰都县建磊石材有限公司石板坡矿区雾炮机损坏未用,厂区积尘严重;丰都县旭亘矿业公司杉树坪矿区扬尘问题突出。丰都县石载美建材有限公司皂角树脚矿区采矿废水未截流未沉淀,矿区内污水横流,监测结果显示,悬浮物浓度达6852毫克/升,超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96.89倍。
 
  五、垫江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监管不到位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垫江县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行业管理混乱,非法经营、违法占地、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基本情况
 
  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反映垫江县高安镇、太平镇混凝土搅拌站污染问题严重。垫江县组织开展了专项整治,拆除了一批非法搅拌站。但此次督察发现,该领域问题依然突出,整治后出现反弹回潮。
 
  主要问题
 
  一是行业管理混乱。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项目设立临时搅拌站的,需经有关单位和部门审批后方可建站和生产;临时搅拌站仅限本项目使用,不得对外销售,项目完工后应立即拆除。2024年以来,在县有关部门备案设置临时搅拌站的62个项目,有43个异地建站均未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合规性缺失。周嘉镇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大石乡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4个项目完工后,其临时搅拌站拆除流于形式,仅断电或拆下水泥料仓静置场内,其他主要设备原封不动,具备随时恢复生产条件。督察组暗访发现,个别临时搅拌站突破自用管控要求,违规对外销售。永平镇、高安镇、太平镇、沙坪镇、新民镇、高新区等地存在6个非法搅拌站,未取得任何手续,长期违法生产,其中,高安镇赵某、新民镇双河铭恩苑安置点2个非法搅拌站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共计415平方米。
 
  二是整改效果不佳。2024年,垫江县虽然开展了非法搅拌站专项整治,但管控不长效、问题反弹严重,部分非法搅拌站原地复建、屡拆屡建。2024年5月以来,永平镇先后5次组织拆除金之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旁边的非法搅拌站,但该搅拌站在原址上多次死灰复燃,2026年6月督察组暗访发现仍在违法生产。2026年5月,垫江县高新区管委会向有关部门报告光珍建材经营部非法搅拌站已完成拆除整改,但督察组6月暗访发现仍在违法生产。2024年10月,高安镇组织拆除了赵某非法搅拌站,但该站随后原址复建,在未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还先后中标高安镇农村公路拓宽工程、五洞镇公路项目,2026年6月县相关部门对其断电,督察组督察发现,该站仍私自接驳发电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三是污染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22个搅拌站,发现普遍存在生产设备落后、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日常管理粗放等突出问题。其中,沙坪镇白杨村G243国道地灾整治项目临时搅拌站未落实控尘设施,场地积尘严重,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污水横流;大石乡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临时搅拌站将洗罐废水及混凝土废料直排周边坑塘;永平镇金之禾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旁非法搅拌站生产废水直排大沙河;太平镇君信建筑材料经营部非法搅拌站违规沿河倾倒生产废料。
 
  六、忠县建筑垃圾监管不到位
 
  2026年7月,重庆市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忠县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滞后,日常监管不到位,违规倾倒问题多发。
 
  基本情况
 
  忠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面积2187平方公里,长江横贯县境88公里,是三峡库区重要生态屏障。督察发现,忠县建筑垃圾处置能力不足、资源化利用推进滞后,建筑垃圾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主要问题
 
  一是处置设施建设滞后。《重庆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方案》明确要求“2024年底前,中心城区以外区县辖区内至少保有1座建筑垃圾填埋场。”截至督察进驻时,忠县辖区无合规建筑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尚处于建设阶段,导致全县建筑垃圾无合规处置出路,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无序处置问题突出。
 
  二是日常监管不到位。重庆市城市管理标准《建筑垃圾处理场设置规范》明确要求,建筑垃圾填埋场应建设计量设施、垃圾坝、防渗系统、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等核心设施,土石堆填场(弃土场)应当建设计量设施、垃圾坝、防洪雨水导排系统等设施。督察发现,忠县在用的朱家湾建筑垃圾消纳场占地约33.3万平方米,未按照上述任一类别标准配套建设相关设施,但县有关部门却于2025年9月违规为其核发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处置方式为“建筑垃圾工程回填”。县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填埋场、土石堆填场(弃土场)的功能定位、适用范围、建设标准等概念混淆、标准不清、监管缺位,违规将朱家湾建筑垃圾消纳场同时作为建筑垃圾填埋场和土石堆填场(弃土场)使用,承担双重处置功能,随意填埋大量工程渣土、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和少量生活垃圾;针对生活垃圾混杂问题,则采取“覆土掩埋”方式简单处置、一埋了之。督察组暗访还发现,该消纳场存在多个出入口,场内作业粗放,运输车辆冒装、不密闭现象普遍,全域场地扬尘污染问题突出。
 
  三是违规倾倒问题多发。忠县城区及城乡接合部装修垃圾、拆除垃圾乱堆乱倒问题较为突出。东溪镇怀蓝生态园处多年来违规倾倒工程渣土、装修垃圾约2400立方米,已形成高边坡,雨水冲刷堆存垃圾直接进入山洪沟,点位距长江干流仅1.6公里。督察进驻期间,仍有城区装修垃圾违规倾倒至该区域,新形成一个堆存量约300立方米的非法倾倒点。乌杨街道三一绿建园区、白公街道五洲国际商贸城、新生街道高速公路进出口加油站附近等地也存在违规倾倒现象。
 
  督察还发现,部分重点工程项目渣土日常管理不到位。在野鹤镇楼子村7组发现非法倾倒洞渣约1800立方米,侵占林地1000平方米;涂井乡巴山隧道横洞洞口临时用地部分区域在混凝土地面未破碎和清运的情况下就直接覆土覆盖,产生的少量拆除垃圾遗弃在山洪沟边缘;汝溪镇溪沟社区巴山隧道1号斜井临时渣场违规堆放少量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引发周边群众信访投诉。
 
  七、酉阳县部分乡镇人居环境问题突出
 
  2026年7月,重庆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酉阳县部分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保障不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巡查整治不力。
 
  基本情况
 
  酉阳县位于渝鄂湘黔四省市接合部,是渝东南生态功能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重大。督察发现,酉阳县统筹推进乡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力度不足,群众身边污水直排和垃圾倾倒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乡镇人居环境。
 
  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乡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滞后。按照《重庆市城市排水(污水、雨水)设施及管网建设“十四五”规划》,酉阳县“十四五”期间应建DN300-DN400乡镇污水管网36.62公里,但实际只建成13.52公里,完成率仅36.9%。督察发现,因管网缺失,部分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清水进、清水出”现象,官清乡、小河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进水浓度分别为35毫克/升、20毫克/升;泔溪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于4毫克/升检出限,远低于60毫克/升的污水排放标准。泔溪镇碧峰酒店附近生活污水直排溪沟,水面漂浮大量油污,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达191毫克/升,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8.5倍。兴隆镇兴隆桥区域管网雨污混流问题突出,灰黑色生活污水直排溪沟。李溪镇部分生活污水未有效收集,直接排入甘龙河支流。
 
  二是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保障不足。督察发现,酉阳县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投入持续下降,2025年,全县生活垃圾收运量较2021年下降1.3万吨、降幅21%,部分乡镇生活垃圾乱丢乱扔、收集转运不及时、长期积存等问题突出。龙潭镇河东北路居民房后大量生活垃圾随意倾倒,淤积在溪沟水面和两岸;麻旺镇306省道旁大量生活垃圾露天堆放,未及时清扫收运;黑水镇生活垃圾违规倾倒在镇建筑垃圾消纳场。部分垃圾中转站管理不到位,城南垃圾临时中转站外堆存大量装修垃圾;毛坝乡垃圾中转站外存在大量生活垃圾,用土掩埋;龙潭镇垃圾中转站外用焚烧方式处理大件垃圾。
 
  三是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巡查整治不力。部分乡镇落实河长制和黑臭水体长效管控机制流于形式,群众身边污水、垃圾问题未得到有效整治。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麻旺镇级河长巡查上报15个问题均为生活垃圾问题,但督察发现龙潭河麻旺段河岸仍倾倒有大量生活垃圾,问题整改治表不治里,群众反映强烈。丁市河三中段黑臭水体于2024年7月完成整治后返黑返臭,2025年10月,市级通报指出丁市河三中段存在污水直排、生活垃圾问题,但丁市镇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共开展巡查10次,既未上报问题、通报后也未整改到位;督察发现该河段仍有黑臭水坑、岸边有大量生活垃圾。龙潭镇堰堤村村口存在约500平方米黑色坑塘,经采样分析,溶解氧浓度仅为0.98毫克/升,属于黑臭水体,但龙潭镇未将该处坑塘排查纳入黑臭水体整治范围。
 
  八、彭水县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
 
  2026年7月,重庆市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发现,彭水县畜禽养殖审批监管严重缺位,粪污偷排直排污染问题突出,问题整改存在反弹。
 
  基本情况
 
  彭水县“十四五”期间未编制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未结合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科学布局养殖产业,全县养殖总量无序增长。全县现有养殖规模折算生猪当量55.26万头,但规模化养殖率仅26%,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源头管控不到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23年至2025年,畜禽养殖污染群众投诉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5位,群众反映强烈。
 
  主要问题
 
  一是畜禽养殖场审批监管严重缺位。督察发现,县有关部门未牵头建立养殖场联合审批和信息共享机制,导致大量养殖场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违规上马、长期生产。全县313家规模化养殖场中,266家未取得设施农用地备案、214家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17家未办理环评手续。部分养殖场突破生态保护红线,2020年以来,禁养区内新建16家规模化养殖场,县畜牧发展中心还为重庆安攀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养殖场核发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批与管控严重背离。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严重不足,全县186家规模化养殖场无还田消纳协议,120家养殖场还田面积与养殖规模不匹配。
 
  二是违法违规排污问题突出。督察期间,抽查发现20家养殖场不同程度存在粪污渗漏、溢流、直排问题,环境污染严重。禁养区内黄家镇吴某胜养殖场,在猪舍下方林地挖掘约200平方米土坑,未采取硬化和防渗措施,堆存粪污经缺口流入附近林地。禁养区内新田镇德会养殖场,粪污直接排入养殖场后方溪沟,导致溪沟内水质黑臭,监测结果显示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224倍、483倍、121倍、50.5倍。桐楼乡赵某国养殖场牛粪堆粪场无防渗、防雨措施,圈舍粪污横流进入旁边山林水坑。普子镇薛某兵养殖场露天粪池经土质沟渠排入2个无防渗措施的土坑。
 
  三是问题整改存在反弹。润溪乡向某银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整改措施为将生猪养殖规模控制在200头以下。但督察发现,该养殖场整改后存栏生猪又增至1069头、超控制规模4倍以上。同时,该养殖场还私设暗管直排粪污到附近溪沟,导致水体及底泥颜色发黑、发臭。监测结果显示,氨氮、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135倍、201倍、253倍、10倍。芦塘乡向某江养牛场因粪污乱堆乱排被群众投诉,县农业农村委资金补助4.3万元修建了粪污收集设施,但督察发现大量干粪仍淤积堆存于牛舍场外,治理设施形同虚设,资金投入未见实效。岩东乡于2026年6月5日排查发现华顺农业有限公司存在粪污未经处理直排环境问题后,仅提出整改要求、未跟踪督促落实;7月2日市级检查发现,该养殖场仍在违法排污,外排废水总磷、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超过禽畜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6.24倍、5.22倍、0.42倍,造成环境污染。
 
  重庆市第二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
 
  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重庆市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6年7月6日至7日,正式进驻巫山县、巫溪县、黔江区、丰都县、垫江县、忠县、酉阳县、彭水县,各区县分别组织召开了督察工作动员会,于7月7日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根据工作安排,进驻时间为15天。
 
  本次督察将重点关注十三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情况;二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三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四是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九治”攻坚重点任务情况;五是行政区域内重点流域、区域、领域、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六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和淘汰落后产能情况;七是长江经济带发展区域重大战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实施中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八是重大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生态环境风险及处理情况;九是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十是“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纳管问题整改情况;十一是人民群众信访举报生态环境问题及处理情况;十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学习宣传、配套制度机制建立等工作情况以及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十三是其他需要督察的生态环境保护事项等。
 
  资料来自:美丽重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