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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厅主要领导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统一思想认识,客观认清形势,部署相关工作。会议传达《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生态环境部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暨美丽河湖建设工作会议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分析当前各地面临的水污染风险隐患,安排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专项行动和重点任务,加力解决水污染防治深层次问题,更好推动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会议指出,“十四五”以来,各市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的比例连年保持100%,长江、黄河、澜沧江及青海湖等大江大河湖保护治理成效显著。但也要看到,相较江河干流水质的明显改善,个别地区群众身边的江河二级及以下支流和坑塘沟渠治理还有短板,美丽河湖建设仍有差距。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群众身边水体保护工作,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坚持环保为民,将治理重点进一步向县城、乡村延伸,摸清群众身边水体底数,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县乡黑臭水体治理、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乡村河湖库管护、小微水体排查整治五大攻坚行动,聚力解决老百姓“家门口”的突出水污染问题。
会议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深入攻坚。一要强化协同联动,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要求及属地的问题隐患,会同发改、工信、住建、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推进的工作格局。二要推动系统治理,落实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在空间、时间、行业上各有侧重地推动工业企业污染防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养殖业清洁生产和入河污染物管控,夯实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基础。三要加强监督执法,不断延伸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做好灌溉水体、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加大对县城、城乡结合部、乡村等群众身边水体周边企业商户、养殖户的现场监督执法力度,守牢水环境安全底线。四要做好支撑保障,统筹整合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专项资金,加大对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的投入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畅通信访投诉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来源丨青海省生态环境厅水生态环境处
原标题:省生态环境厅部署推进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