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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近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废水依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有关问题的咨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咨询内容: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我公司承接了安乡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该项目废水拟依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我们对于相关政策把握不准,特咨询如下: 一、拟依托的填埋场情况 安乡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安乡县城以北的安障乡遵保村,填埋场总占地100000m2,原设计分三期建设,设计总计库容约102万m3,初始年日填埋垃圾107t。因为垃圾资源化利用,目前已经封场5年。 封场后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措施为:进调节池(6000m3),后通过处理能力为100t/d的“厌氧+氨吹脱+A/O生物膜法氧化池+混凝气浮+消毒”的污水设备处理后排入虎渡河。为了增加处理能力,填埋场拟新增一套300t/d的STRO废水处理系统,主要设备为“调节池+提升泵+短程生化+微滤系统+PH调节系统+STRO系统+浓水回灌系统+氨氮保险祛除系统”。渗滤液通过调节池直接进STRO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虎渡河,目前渗滤液产生量约为70t/d,因此,处理能力有富裕。 二、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情况 县政府委托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无害化厨余垃圾处理站,采用高温好氧无害化处理技术解决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建设地点为填埋场范围内,距离渗滤液处理设施20米,处理规模每天15吨,废水产生量约6吨。废水处理方案:建设预处理设施,然后依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厌氧+氨吹脱+A/O生物膜法氧化池+混凝气浮+消毒。 三、咨询的问题 1、对于安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这个新增的300t/d的STRO废水处理系统,是否可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名录》(2021版)中“95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类别,办理环评登记?(安乡垃圾填埋场的填埋能力不发生改变,只新增污水处理设备) 2、在处理安乡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有足够余量的情况下,拟建厨余垃圾处置项目是否可以依托该废水处理设施,在预处理后(隔油+混凝沉淀)后依托安乡垃圾填埋场原100t/d的“厌氧+氨吹脱+A/O生物膜法氧化池+混凝气浮+消毒”的污水设备处理厨余垃圾的废水? 专此致函,恳请回复。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内容:您好,根据环评名录2021年版,建议按照其他工业废水处理的编制报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厨余垃圾渗滤液COD远高于常规渗滤液,需特别注意预处理能力匹配,且油脂含量高、含渣量大,容易形成浮渣,必须在预处理系统中去除厨余垃圾。厨余垃圾废水进入既有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水污染物执行填埋场原环评文件相关标准和要求,新增的油脂、盐分等污染项目须重新环评论证(可参考同类型工程经验)。厨余垃圾废水进入既有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后,水污染物应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规定的排放限值,此标准之外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参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要求。
原标题:关于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废水依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有关问题的咨询函
引用:关于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废水依托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有关问题的咨询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