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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关于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换证事宜咨询
办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单位为湖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现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HW29含汞废物;核准经营规模:4000吨/年,证书备注“限湖南省内”接收危废。目前我单位危废经营许可证即将到期,计划本次换证时申请取消“限省内”的地域限制,资质层面可接收全国范围内HW29含汞废物开展利用。特向您咨询两个政策问题: 1.按照现行法律法规,“HW29含汞类危险废物是否允许跨省转入湖南省,由具备对应资质的单位开展利用处置”?国家及湖南省层面是否对HW29含汞废物设置跨省转入禁止性规定? 2.我单位在本次危废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中,同步申请取消经营许可证上“限省内”来源限制,该换证(含调整地域许可条件)的法定办理流程、审查要点是什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答复:您好,1.根据《湖南省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管理办法》第九条及附件1,HW29含汞废物(废汞触媒除外)已列入危险废物跨省转入“黑名单”类别,严禁跨省转入利用。同时,“黑白名单”实行动态调整。我厅持续跟踪评估“黑白名单”类别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按年度收集接受单位调整需求,根据企业提交的实际生产数据,并结合我省实情、资源禀赋特性及危险废物处理利用能力和水平等方面进行专家论证评估,座谈答疑反馈,及时公布危险废物跨省转入利用“黑白名单”管理类别清单变化情况,不断拓宽危险废物综合利用价值高、二次污染相对可控的“白名单”管理类别范围,以“白名单”类别惠企政策,推动危险废物利用企业健康发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主席令第七十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和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与污染防治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有关规定,原料来源依据环评文件及批复核准,审批流程图及审查要点可在我厅“政务公开栏目-法规标准-政策解读”中下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南》附件查阅。
引用:关于危废经营许可证的换证事宜咨询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