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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2026年10月16-3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详情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关于加强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提升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法规制度,强化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管理,规范自行监测行为,提升监测数据质量,为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于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发送至kjc@sthjt.fujian.gov.cn,电子邮件请注明“我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建言”字样。
来信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省生态环境厅,邮编350003;
衷心感谢您对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原标题:您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引用:您对进一步加强我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管有什么意见或建议?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引用日期:2026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