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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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李相波,最高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发布了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
 
  为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黑土地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理解知用,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展现司法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保护黑土地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破坏黑土地资源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引导社会公众从造福子孙永续发展的高度认识黑土地保护的重大意义,增强保护黑土地的意识和自觉,主动积极参与到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中来,近日专题发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这些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严惩盗挖、滥挖黑土违法犯罪行为。黑土土壤性状好、肥力高、水肥气热协调,不仅是优质的农业生产资料,而且深受苗圃基地、花卉市场欢迎,近年来盗挖、滥挖黑土案件频发。案例一,刘某某在他人耕地内非法盗挖黑土3000多立方米,致使黑土地资源遭受严重破坏,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究刑事责任。该案对于办理盗挖、滥挖型的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准确适用罪名和妥当定罪量刑具有指引意义。
 
  二是严惩以合法形式掩盖盗挖泥炭土的行为。泥炭土是一种珍贵的黑土资源,也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具有战略意义和经济价值。近年来,部分不法分子在利益驱使下,铤而走险,非法采挖、贩卖泥炭土的现象屡有发生,有的还以合法活动为名掩盖盗挖泥炭土犯罪活动之实,试图逃避制裁。案例二,李某某等人以投资为幌子承包经营林地后,疯狂盗挖泥炭土,严重破坏黑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最终被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了生态环境修复责任。本案有力震慑了非法采矿型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充分彰显了人民法院全力守护黑土地、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司法导向。
 
  三是严惩污染黑土地的行为。黑土地的形成过程漫长,一旦黑土层遭受污染,“肥地”变“毒地”,有毒物质严重破坏粮食安全,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而且被污染的黑土地极难治理修复,因此对污染黑土地犯罪必须依法严惩。案例三,某科技公司等单位和个人跨省运输200余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在黑土地上,造成重大污染后果,被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本案依法严惩跨省污染黑土地犯罪,有利于助推黑土地污染的源头防控与系统治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为守护好中国人民的“饭碗田”贡献司法力量的责任担当。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为依法保护黑土地、守护好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
 
  编辑:陶羽黛
 
  原标题: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破坏黑土地资源犯罪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