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24年中央层面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首次突破2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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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26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6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出席发布会,介绍第十六届夏季达沃斯论坛、2025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等情况,并就中国经济走势、中国同中亚国家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两新”政策、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新能源消纳、夏收夏种夏管工作、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体育文旅产业发展、生态保护补偿、以工代赈、西藏定日灾后重建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40余家境内外媒体50余名记者参加本场发布会。
 
  发布会上,有三个问题与环保直接相关——
 
  上海证券报记者:
 
  去年6月,《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正式颁布施行,请问一年来,我们在机制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进展?
 
  李超:
 
  谢谢您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关注。生态保护补偿,就是通过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政府间协议、市场机制等多种方式,对生态保护者贡献者进行奖励。作为该领域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行政法规,《生态保护补偿条例》颁布施行一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抓好落实,推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取得了不少积极变化。
 
  首先,资金投入力度更大。
 
  2024年中央层面生态保护补偿资金首次突破2000亿元,这个规模在世界上也是最大的,我国已经建成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广、受益人口最多、投入力度最大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国一半以上的森林、草原纳入了补偿范围。
 
  其次,政策更加完善。
 
  纵向补偿(即对森林、草原等重要生态系统的补偿)办法不断完善;横向补偿(即地方政府之间以签订补偿协议的方式开展的生态保护领域合作)由“两两协商”向“全流域共治”加速转变,长江、黄河横向补偿机制的顶层设计加速出台;市场化补偿(即政府牵头建立资源权益交易市场,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开展市场化交易,提高保护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机制加速创新,也就是探索设立生态保护补偿基金的有效路径,鼓励动员与自然资源利用密切相关的企业积极参与,补偿资金渠道进一步拓宽。
 
  与此同时,一些创新举措正在显现。近日,聚焦重要流域和重要水源地的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将丹江口库区、密云水库、洞庭湖、鄱阳湖、太湖等重点区域纳入生态综合补偿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当地生态产业发展,努力把外部补偿转化为内生发展能力,实现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推进。
 
  经济参考报记者:
 
  近年来我国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但在消纳方面仍面临压力。请问相关部门在促进新能源消纳方面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目前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
 
  李超:
 
  谢谢您的提问。截至今年5月底,我国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5.7亿、10.8亿千瓦,占全部装机比重达到45.7%,已经超过了火电装机的比重。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新能源发电装机比重的提高,对于大规模新能源的高水平消纳,已经成为当前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关键。为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是抓好三个统筹。
 
  第一个统筹是,统筹电力外送和就近消纳。
 
  充分发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风力、光照等资源优势,加快建设“沙戈荒”大型新能源基地,通过将西北等地区风电、光伏发电跨省区进行外送,提升全国范围内新能源消纳能力。在远距离输送的同时,我们也注重挖掘就近就地消纳需求,积极探索新能源和产业发展相融合的新模式。比如,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部分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是直接向单一电力用户提供绿电,不仅有助于新能源就近消纳,也为高耗能企业、出口型企业以及新能源发电企业等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第二个统筹是,统筹电网和调节能力建设。
 
  新能源、输电通道、配套调节电源建设协同推进,才能保障新能源高比例消纳。输电通道方面,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网,拥有全球最高输电电压等级、最长特高压输电线路、最大新能源并网规模,目前已投运特高压输电通道43条,今年还会有宁夏至湖南等特高压通道投产,电力外送水平正在不断提高。调节能力方面,目前全国新型储能规模已超过8000万千瓦,随着新能源全面进入市场,新型储能在电力现货市场中盈利模式和空间将更加广阔。
 
  第三个统筹是,统筹能源需求和供给。
 
  从需求看,我国电力需求侧灵活性负荷资源丰富,近年来,我们不断健全需求响应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各类需求侧资源通过虚拟电厂等方式,参与新能源调峰。从供给看,我们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国充电基础设施已经超过1400万台,通过引导有序充电,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与此同时,我们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电力资源高效配置,引导新能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消纳取得积极进展,据统计,目前全国新能源消纳利用率维持在90%以上。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把新能源消纳作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重点,深入落实发电、输电、调节等各环节支持政策,持续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两新”政策实施进展如何?后续还将做好哪些具体工作?
 
  李超:
 
  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首先就您关心的进展问题作简要通报。
 
  设备更新方面,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力度为2000亿元,第1批约1730亿元资金,已按照“地方审核、国家复核”的原则,安排到16个领域约7500个项目,第2批资金正在同步开展项目审核筛选。
 
  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力度为3000亿元,前2批共1620亿元资金已按计划分别于1月、4月下达,同时还把地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重要因素,对去年多支出的地区进行了倾斜支持。总的看,“两新”政策持续显效,稳投资、扩消费、促转型、惠民生的关键作用进一步凸显,家电、家具、通讯器材等销售快速增长,今年以来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额超过1.4万亿。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发挥“两新”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设备更新方面,加强设备更新项目闭环管理,加快项目建设,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抓紧推出加力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经营主体设备更新融资成本。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按照既定工作安排,将在7月下达今年第三批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同时将协调有关方面,坚持更加注重“时序性”和“均衡性”的原则,分领域制定落实到每月、每周的“国补”资金使用计划,保障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全年有序实施。与此同时,及时跟踪评估各领域工作进展,不断完善实施机制,更好提升“两新”政策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