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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20:00,全联环境商会大讲堂第八期聚焦“PPP新政下环保项目处置难点突破与再出发”,邀请到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师、创新事业部总经理陈伟作直播分享,引发热烈反响。本文根据直播内容梳理,供业界参考。
一、PPP新政的分类处置政策
PPP/特许经营在中国的四十年可以划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4年开始到2014年,以特许经营模式推进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阶段,其中的重要节点是2004年,126号文出台,全国主要城市掀起了市政公用市场化(特许经营)高潮。
第二阶段是2014年至2023年,财政部启动PPP模式的大规模推进,是特许经营+PFI双轮驱动PPP大发展阶段,这一阶段90%以上项目依靠政府付费或可行性缺口补助。
第三个阶段是,2023年至今,2023年11月8日,115号文发布标志着PPP进入全新重大变革阶段,发改委主导以特许经营、使用者付费、鼓励民企参与为特征的新机制启动。
PPP项目的“新老划断”原则主要通过《关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存量项目分类处理的意见》设定“开工原则”区分存量项目,如果不符合合法开工就不属于存量项目,需要适用新机制系列文件要求,如果属于政府承担融资责任的项目、政府付费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或政府需给予运营补贴的项目一律从严处置。
对于PPP存量项目,新政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分类施策、坚持系统推进、坚持降本增效、坚持强化保障等。其中,降本增效是核心,鼓励政府方、社会资本方、金融机构等参与方平等沟通、互惠让利,科学调整PPP存量项目实施内容、合作期限、融资利率、收益指标等要素,加强项目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深挖运营潜力,提升项目产出质效,以时间换空间,服务财政可持续和经济平稳运行。
在加大政策支持方面,一是统筹推进新老项目,允许中央预算内投资、一次性投资补助等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PPP存量项目,推动新老项目整体协同实施。二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在建项目,地方政府可统筹运用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等资金,用于PPP存量项目建设成本中的政府支出。三是完善金融政策保障,对金融机构通过调整还款计划降息、展期等方式支持PPP存量项目的,可阶段性豁免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相关监管规定,不下调资产分类。
在加强组织保障方面,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价格动态调整和上下游联动机制,是解决项目可持续问题的重要手段。
二、新机制后的环保PPP市场总体观察
截止2025年6月18日,在230个入库项目中,广义上的环保项目数量约占29%,共64个,仅次于公路水运港口,其中水务项目占比最多,已入库项目以市、县两级实施为主。在154个出库项目中,广义环保项目出库约占49%,共76个。适合新机制的环保项目较多,但与此同时,难以按照新机制规范实施的环保项目也很多,说明环保项目需更审慎把握新机制合规性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入库项目中提供投资补助与运营补贴的项目普遍较少,运营补贴需上传市级补贴规章。
总体来讲,环保项目是所有新机制入库项目中民企参与最深的领域,入库特许经营项目中,环保行业入库项目数量排名第一。环保项目大多有稳定使用者付费基础,出库项目往往问题出自中标主体性质或不具备使用者付费来源。
三、新机制对环保PPP项目谋划的指导要点
PPP新机制主要精神,新机制理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BOT三者关系,共分三级、层次递进,新机制下的PPP类型仅剩基于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模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具体的实施方式可包括:建设—运营—移交(BOT)、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移交(DBFOT)等,但应注意未包含BOO(115号文中)。
发改办投资〔2024〕1013号文中,明确禁止“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和产业项目,以及没有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路侧停车服务、垃圾清运服务等不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经营权或收费权转让等,不得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环卫项目在近半年内出现废标潮,多转而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政资源有偿使用模式。
与此同时,新机制要求全面准确地理解使用者付费项目的内涵,严防地方政府新增隐性债务。全面取消保底安排,不得通过可行性缺口补助、承诺保底收益率、可用性付费等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会对环保项目产生较大影响。
环保PPP项目谋划包括十项关键要点:一是如何理解“不因采用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额外新增地方财政未来支出责任”?二是聚焦使用者付费对环保行业价格机制改革有何影响?三是调价不及预期的风险由谁承担?四是新机制下获取额外收益的途径有哪些?是否需要建立收益分享机制? 五是如何把握“一视同仁”的投资支持和运营补贴? 六是关于投资支持是指上级政府给予的政府投资支持,还是也可包括本级政府投资支持?七是国企何去何从? 八是公开竞争方式适用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标投标法?九是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拟继续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项目、改扩建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原特许经营者如何实现?十是在PPP新机制下,运营评价如何开展?
四、存量环保PPP项目履约观察
由上海济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广州)律师事务所、中国国际经济咨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等机构组成的存量PPP资产风险联合调研组估算,目前存量PPP项目约5500到5800个,涉及政府拖欠款项约1.28万亿元;处于在建状态的约1100到1400个,后续投资额约在1.58万亿到1.85万亿元。
当前,政策断层期面临政策衔接断层、地方标准混乱、监管主体缺位等执行困境,而存量环保PPP项目面临的核心问题主要集中在付费难题、税务争议、超概算困局等。
五、存量环保PPP项目难题破解和再出发
济邦咨询认为,存量环保PPP项目的破局之道是从“降双率”到“顶层设计”的体系化对策,即短期纾困,推动“双率”协商与专项债置换;中期规范,明确政策适用与绩效管理;长期治本,顶层设计重构PPP生态。
济邦咨询建议,在政府支出能力没有改变的前提下,需重视社会资本退出意愿,及时止损,以股权回购等模式降低项目履约争议、隐债压力、暴雷风险。存量环保PPP项目终止后,可以通过调整项目范围重新应用新机制特许经营,扩大有效有投资。
原标题:PPP新政下环保项目处置难点突破与再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