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注册环保工程师报名考试时间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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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关于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宣布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1月1日、2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1日,专业考试为1日、2日,报名工作于2025年8月18日至9月1日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进行。据悉,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涵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等等。
 
  原文如下↓
 
  关于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部分副省级市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5〕1号),为做好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此部分内容主动公开)
 
  (一)考试时间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1月1日、2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1日,专业考试为1日、2日。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二)报考条件
 
  2025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进行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首页搜索栏中进行查询。
 
  各地在组织报名工作中对于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请按照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相关专业新旧名称对照表(2018)〉的通知》(注工〔2018〕1号)和《关于印发〈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新旧专业参照表(2019)〉的通知》(注工〔2019〕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上述两文件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为落实《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有关举措,根据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境外人员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说明》(注工秘函〔2025〕27号),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或居住,符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规定条件(国籍条件除外)的境外人员可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愿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在报名时,境外人员应按要求向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
 
  港澳台居民可继续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再向中国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等有关规定,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事项
 
  1. 2025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25年8月18日至9月1日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进行,请各地考试机构在上述范围内设置报名时间期限,并于开通报名前至少7天向社会公告。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2.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工作。在发布
 
  报考注意事项时,要特别注意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按要求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因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需要一定办理周期,各地需提醒报考人员提前安排好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如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截止前无法及时取得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各地应当引导相关人员临时上传 PDF 格式的学历学位电子文件继续完成报名,事后补充提交本人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并做好登记和相关报考人员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的核查工作。
 
  (四)考试要求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资料(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中的考试动态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