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厦门市:先行先试 推进土壤普查成果评价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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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作为福建省成果评价工作试点市,2024年初就全面启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成果评价工作,按照“一体统筹、整体推进、各方参与”的工作方针,协调多方力量协同配合,有力有效推动成果评价工作。
 
  一、强化统筹安排,坚持一体推进
 
  一是统一招标采购。厦门市强化统筹谋划,于2024年1月启动成果评价公开招标工作,注重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在全市采取六区统一采购的形式,有效缩短采购时长,是全省最早确定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单位。二是统一资料核验。整合市级专家力量,统一开展外业、内业的资料数据审核工作,统筹部署超阈值数据和异常数据的现场核验和调查分析。按照省级验收方案,整体谋划推进外业和内业验收工作,快速推动土壤三普调查资料和化验数据完成正式核验,顺利提交至成果汇总阶段。三是统一资金管理。做好预算、强化支持,一次性落实2023—2025年三年所需经费共490万元,并在2025年追加财政支出129.2万元用于补足成果评价工作费用。同时落实资金使用监管,及时拨付合同款项,目前资金总拨付率已达71.87%,预计2025年底完成全部款项支付。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
 
  一是落实技术方案。按照国家、省级文件精神,编制印发《厦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工作方案》和《厦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质量控制方案》,明确成果评价各部门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强化分工协作机制。二是落实专业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土肥系统专家作用,组建厦门市成果编制质控队伍,市区级专家共计14人,开展成果评价全过程质量控制。同时,督促技术服务单位组建工作专班14个,明确各专题的牵头负责专家、技术负责人、技术骨干等46人,其中博士45人,硕士1人。三是落实资料收集。根据资料清单内容,协调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系统梳理土地利用现状、农业区划、基本农田数据等16项主要资料,在开展成果评价初期,将全部资料及时提供至技术服务单位。四是落实督导调度。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定期与技术单位开展线上联络,实行每周进度汇报,掌握各专题进度。同时,要求技术单位定期开展成果评价技能培训,建立周例会、技术研讨月例会制度,邀请分专题牵头专家参与研讨,召开约30次会议,培训约200人次,重点研讨分析过程性关键问题和技术瓶颈,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三、严控数据精度,保障成果质量
 
  一是严格线上资料审核。明确专人审核平台数据资料,精准对接外业领队和实验室技术骨干,对于问题资料和数据进行及时沟通和整改。结合外业和内业审核情况,形成《厦门市土壤普查外业质控技术要点》和《厦门市内业检测异常数据原因分析》,采取一周一更新,避免因重复错误而影响工作进度。二是严格现场质控检查。厦门市主动对接省土壤普查办开展全市6区共计14个采样点的省级质控检查,并在外业中期组织进行各地类8个采样点的市级现场抽查,有效提升外业队伍作业水平。在内业工作开展前,组织开展实验室检查和座谈交流会,研讨内业工作实施细项,并协助开展国家、省级飞行检查,监督实验室对问题操作和异常数据整改到位。三是严格样点数据复核。要求技术单位根据外业调查表和检测数据,综合考虑土壤自然成土环境背景情况,结合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土壤类型、气候条件和人类活动等情况,再次对样点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判断,确定异常值的样点报项目专家组审核。四是严格评价质量把关。成果评价质控工作采用事前指导、事中质控和事后督查三层控制机制。事前做好室内资料核验,对收集到的数据与资料进行归纳分类与整理,采取专家会商方式开展核验;事中强化过程规范性审核,重点梳理成果评价关键技术节点,借助专家分级指导机制,加强评价过程关键环节质控;事后做好评价结果核验,基于室内资料核验发现的疑难问题点,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等方法进行结果验证与校正。
 
  来源:福建省厦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原标题:福建省厦门市:先行先试 推进成果评价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