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七部门联合发文支持供销合作社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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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联合发改委、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厅和供销合作社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供销社企业等经营主体作用推进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对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主体作用、系统优势,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扩面作出部署。
 
  构建三级回收体系,打通“最后一公里”
 
  《通知》要求各地科学布局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点、街道中转站、区县分拣中心全链条三级回收体系。供销合作社企业将发挥“村社共建”机制和基层网点密布优势,推广“固定站点+流动回收+线上预约+以车代库”等模式,有效解决回收“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通过“联合合作、开放办社”方式,整合闲置土地、厂房等资源,在重点乡镇(街道)合理布局建设一批中转站,开展临时贮存、初步分拣等业务。同时,推动规划建设或升级改造区域性再生资源绿色分拣中心,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打包、暂存中转能力和回收转运效率。
 
  推动“两网融合”,实现协同发展
 
  《通知》要求各地科学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通过投放站点和设施场地共享、作业队伍整合等方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衔接融合,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推动各地逐步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参与的“两网融合”体系,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
 
  创新回收模式,激发市场活力
 
  《通知》要求各地支持供销合作社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开发再生资源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线上预约、线下回收、在线估值”等“互联网+回收”业务,支持与家具家电销售企业对接合作,开展“换新+回收”业务,推动规范回收企业与当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开展废旧物品回收、资源化利用业务。《通知》还明确鼓励回收企业加快报废汽车、废旧家电等拆解处理生产线建设和改造升级,推进废弃物资源化、高值化利用项目建设,发展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和循环利用产业。
 
  强化政策保障,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将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作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纳入支持范围。各市、县(区)供销合作社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将回收点、中转站、分拣中心建设纳入各地区规划,支持各地再生资源网络体系长期运营发展。
 
  原标题:自治区七部门联合发文推动供销合作社系统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