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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据太原日报报道,日前,太原市出台《太原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提出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强化面源污染精细化管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六项重点任务,要求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超过4.55,同比改善3.8%,退出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后十位”。
《行动方案》明确,要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力争10月底前,全市6家水泥企业、清徐县3家焦化企业和阳曲县、清徐县6家粉磨站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及评估监测验收;深化工业炉窑治理,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开展钢铁、水泥、建材、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排查,年底前完成山西黄河汽贸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10台生物质锅炉淘汰。
《行动方案》强调,臭氧已成为太原大气中的首要污染物,要通过源头治理、包装容器回收、泄漏检测与修复、活性炭更换和回收、尾部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以化工、焦化、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关键环节排查问题。
此外,《行动方案》还指出,要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方面,完善工业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强化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和质控监管;强化中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远程监控,2025年完成公路点、机场点、铁路货场点建设;探索将“龙门架”遥感检测数据应用于执法监管;完善第三方走航监测服务,在重点路段、热点区域开展走航监测,按照走航服务合同完成走航监测任务。对走航监测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通过指挥调度平台移交所属县(市、区)、开发区,限期整改销号,努力消除污染热点,实现污染削峰。
资料来源:太原日报、太原生态环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