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碳市场第十二个履约周期报告发布:配额成交量179.64万吨,成交金额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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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履约周期,是上海碳市场第十二个履约周期,市场总体运行平稳,配额成交量179.64万吨,成交金额1.33亿元。该周期内,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上海碳市场配额总量进一步收缩。按照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阶段性目标要求,本市在配额分配中延续了以碳强度控制为主的基本思路,对超3/4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纳管单位”)采用历史强度法或行业基准线法进行分配。在全市GDP增长5%的情况下,参与履约的纳管单位2024年碳排放总量同比增长0.04%(不含新增数据中心),其中纳管单位购买绿电实现CO2减排86万吨。
 
  一 碳交易体系运行概况
 
  2024年12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沪环气候〔2024〕242号和254号文件,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配额分配方案和纳管单位名单,明确履约周期内各项工作时间节点与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纳管单位全部完成配额履约清缴,上海碳市场第十二个履约周期圆满收官。
 
  (一)纳管范围
 
  2024履约周期,纳管单位共403家,涉及工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航空运输/水运/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运输站点)、数据中心企业和各类建筑。
 
  具体包括:年能耗量1万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万吨以上的工业企业297家、航空运输企业6家、危险废物治理业9家;年能耗量5万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0万吨以上的水运企业17家;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万吨以上的单体数据中心27家;年能耗量在5000吨标煤以上或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在1万吨以上的各类建筑21家、运输站点企业9家和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7家。
 
  根据实际情况,本周期分配方法继续沿用行业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其中,基于效率的历史强度法和行业基准线法占比77%。
 
  (二)配额管理
 
  按照碳排放配额总量控制、促进用能效率提升和能源结构优化、平稳衔接全国碳交易市场、纳管单位碳排放控制严于全市总体要求的原则,本市2024年度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确定为1.06亿吨(含直接发放配额和储备配额)。富余企业和缺口企业分别占63%和37%。
 
  (三)履约和抵销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市试点碳市场纳管单位已全部完成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实现连续十二年100%履约。本履约周期内,共有上海市碳普惠减排量(下称“SHCER”)15690吨用于配额清缴抵销,较上一履约周期增长72%。
 
  二 碳市场交易情况
 
  (一)交易情况
 
  2024履约年度,上海碳市场共运行178个交易日,其中137个交易日有成交。现货市场总成交量920.17万吨,总成交金额4.40亿元。其中,配额成交量占比19.52%,成交金额占比30.35%。现货日均成交量5.17万吨,日均成交金额247.04万元。
 
  1.SHEA交易情况
 
  2024履约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SHEA)二级市场总成交量179.64万吨,较上一履约年度减少60.64%;总成交金额1.33亿元,较上一履约年度减少61.33%。其中,二级市场挂牌交易成交104.35万吨,协议转让成交75.30万吨。
 
  2.SHCER交易情况
 
  2024履约年度,有4家纳管单位购买了15690吨SHCERCIR1。截至2025年6月30日,SHCERCIR1和SHCERCIR2累计成交量4.26万吨,累计成交金额291.53万元。
 
  3.CCER交易情况
 
  2024履约年度,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总成交量737.23万吨,较上一履约年度减少33.10%,总成交金额3.04亿元,较上一履约年度减少20.65%。上海碳市场CCER总成交量占各试点市场CCER成交总量的40.58%,继续保持各试点碳市场第一。
 
  (二)市场主体情况
 
  2024履约年度,新增开户188家。其中,纳管单位新增20家,机构投资者新增168家;上海地区企业98家,其他地区企业90家。
 
  2024履约年度,参与交易的市场主体共202家,较上一履约年度减少20.16%。其中,机构投资者131家,成交量占比为94.35%;纳管单位71家,其成交量占比为5.65%。
 
  三 碳金融创新
 
  2024年12月19日,上海碳市场发布上海碳价指数。该指数由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联合编制,从上海碳市场各交易产品中选取具有上海特色且交易稳定的产品作为指数样本,可以综合反映上海碳市场各交易品种价格水平的整体变化,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价格信号。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海碳市场共落地40笔碳资产质押业务,质押数量374万吨,融资总规模1.06亿元;碳回购交易业务累计成交量118万吨,累计成交金额超2600万元;借碳交易业务累计成交量330万吨;上海碳配额远期产品累计成交数量超470万吨,成交金额1.82亿元。
 
  四 碳市场运行效果及创新亮点
 
  (一)机制体系优化完善
 
  为进一步完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机制,总结固化碳普惠工作经验,统筹推进碳排放权交易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协同增效,本市修订发布了《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沪府令20号);为更好发挥碳市场资源配置功能,本市制定形成了《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明确了未来五年上海碳市场的发展方向。
 
  (二)纳管单位减排取得成效
 
  参与本周期履约的纳管单位(不含新增的4家数据中心,下同)2024年排放总量同比仅增长0.04%。分领域看,工业、数据中心、建筑排放量均实现同比下降,降幅分别为2.1%、7.9%和13.6%。工业行业中,除纺织造纸微增0.1%外,石化化工、电力热力、有色、非金属、钢铁等主要行业均实现不同程度减排。交通领域,排放量同比增长2.2%,其中航空同比下降1.1%,但水运行业同比增长4.8%,主要受中远海运集运业务量增长影响,该企业碳强度同比下降0.8%。
 
  (三)碳普惠创新
 
  2025年5月23日,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产品SHCERCIR2正式上线运行,标志着上海碳普惠“1+1”产品体系初步形成。SHCERCIR2是依据II类方法学产生的减排量,现阶段主要源自市民在使用纯电动乘用车过程中产生的碳减排量。市民可通过碳积分商城将减排量兑换为相应权益,权益提供主体再将汇集的减排量转入碳市场进行交易,应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自愿碳抵销、自愿碳注销或公益捐赠等领域,其中SHCERCIR1可用于配额市场的履约清缴。目前上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两个交易产品,除履约清缴外,还用于4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司法责任案件,主要涉及破坏滩涂资源及生产伪劣车用尿素产生新增碳排量等方面,用于14例自愿碳中和,主要涉及大型活动及企业自身经营产生的碳排放等方面,上海在碳普惠减排量的多层次消纳方面积累了实践经验。
 
  五 未来展望
 
  未来,上海碳市场将围绕最新印发的《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重点聚焦“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质增效行动”“实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引导激励行动”“实施碳市场创新能力提升行动”三大行动,从建立健全配额总量管理制度、分阶段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优化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方法学、稳妥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规范配额有偿竞价发放和结转机制、不断创新碳普惠激励机制、丰富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创新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市场协同机制等方面入手推动上海碳市场深化改革创新。
 
  主要时间节点
 
  2024年12月13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上海市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和《上海市纳入2024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的通知(沪环气候〔2024〕242号);
 
  2024年12月24日
 
  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本市碳交易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4〕254号),要求2025年1月15日前提交2025年度碳排放监测计划,2025年3月31日前提交2024年度碳排放报告,明确2025年6月30日为2024年度本市碳排放交易配额清缴截止日,同时明确了核查与复查、履约抵销机制、2025年度预配额发放等有关事项;
 
  2025年2月21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公布《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2025年4月8日
 
  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技术审核工作的通知》(沪环气候〔2025〕57号),公布技术服务机构名单;
 
  2025年6月3日
 
  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开展2024年度上海碳排放配额有偿竞价发放的公告》(沪环气候〔2025〕82号),拟视碳市场运行情况于2025年6月30日组织发放;
 
  2025年7月16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沪府办发〔2025〕16号)。
 
  供稿:局气候处
 
  原标题:上海碳市场第十二个履约周期报告(2024年10月1日—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