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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砀山县通过强化全过程监管,建立健全“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共治”的现代化环境监管机制,积极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推进企业依法持证排污,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强化服务保障,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能力。
县生态环境分局针对部分企业对排污许可证申报流程不熟悉、执行报告填报不规范等问题,积极组织辖区企业参加排污许可业务、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系统填报等多项业务培训会,重点对执行报告编制要点、监测数据填报规范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并针对企业个性化问题提供“一对一”现场答疑服务,切实提升企业环保管理能力。截至目前,已录入排污许可证企业273家,企业联网率93.7%。加强帮扶指导,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能力。今年以来,共出动20余人次“点对点”对辖区内20余家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帮扶,并对排污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疑惑进行充分解答,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
强化执法监管,推进企业依法持证排污。
采取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对区域内排污主体,认真核查其排污许可证合规性。开展现场执法检查,详细检查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及证后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排放口规范化建设、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维护、无组织排放控制等要求落实情况;检查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信息公开等内容的完整性、合规性与真实性。今年以来,下发责改20余件,实施免罚2件。
强化普法宣传,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排污许可普法长效机制,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推送政策解读链接、现场指导等方式,向企业普及《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法律宣传月”等活动,重点讲解执行报告填报规范、环境管理台账建立要点,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责任,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增强企业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向“主动管理”转变。截至目前,共有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单位83家,简化管理单位147家。
原标题:宿州市砀山县构建排污许可管理体系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