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筹建专司统筹管理政府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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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财政部即将组建专司政府债务管理的新部门——债务司,目前新部门的人员配备、职能划分和运行机制都在紧锣密鼓地筹划中。债务司筹建是落实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的重要一环。
 
  2023年以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完善债务管理机制。与高质量相适应的债务管理体制需要兼顾“控增量、化存量、防风险”三大目标。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9月12日在国新办“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五五”期间,财政部将继续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加快建立健全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为经济行稳致远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在存量上做减法。继续落实好一揽子化债举措,提前下达部分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靠前使用化债额度,多措并举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第二,在管理上做加法。严格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确保用得好、还得起、可持续。强化专项债“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隐性债、法定债“双轨”合并管理,建立统一的长效监管制度。依法加大债务信息公开力度,提升管理透明度。
 
  第三,在效益上做乘法。科学安排债券规模、结构,合理把握发行时机、节奏,保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提升债券资金使用绩效,更好发挥政府债券的带动放大效应。
 
  第四,在风险上做除法。强化风险监测预警,从事后“救火补漏”扩展到事前“防患于未然”。健全专项债券偿债备付金管理机制,防范兑付风险。保持“零容忍”高压监管态势,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
 
  在管理职能方面,债务工作长期以来一直由财政部多个司局分工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管理协作与方向统筹的问题。目前,财政部政府债务管理职能原本主要由预算司的政府债务管理处承担,此外,国库司下设国债管理处和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处,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有关管理工作;部属事业单位债务中心则配合预算司开展政府债务统计分析、政府债券发行使用合规性监控、政府债务信息相关政策研究和系统建设等工作;财政部监督评价局近年来加强对地方违法违规举债的监督检查,多次通报隐性债务问责案例;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根据财政部授权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控,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防控隐性债务风险,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并向财政部、地方人民政府反映报告。新设立的债务司将统筹现有分散的债务管理职能,形成统一高效协作的监管体系,从体制上强化债务管控、防范隐性债务风险等问题。
 
  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提出加快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主要包括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来源:PPP头条、财新
 
  原标题:财政部筹建专司统筹管理政府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