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预付款提高至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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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近日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明确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清理不合理的服务业经营主体准入限制、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等共计13项具体举措。
 
  11月11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若干措施》有关情况,60余家境内外媒体70余名记者参加。发布会现场,相关负责人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支持民间资本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和服务、支持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重大中试平台、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规定,以及促进能源、数字经济等领域民间投资发展等方面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民间投资是反映经济活跃程度的重要风向标,对稳增长、稳就业、稳预期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同配合,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滚动接续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加大对重点民间投资项目要素和融资支持,加强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不断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多措并举推动民间投资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司副司长关鹏提到,今年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
 
  但同时,关鹏指出,当前民间投资发展还面临一些难点堵点问题,比如部分领域市场准入难、权益保障与创新支撑不足、投融资支持不足等。为此,《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13项政策举措,包括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行业带动力的重大中试平台,支持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面向民营企业提供市场化中试服务等等,并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引导民营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科学进行投资决策,切实防范各类风险,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
 
  关于“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要求,关鹏分析表示,《若干措施》把这项政策放在第一条,对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信号,可以从五个方面来把握:一是聚焦重点领域,首先政策范围是明确的,包括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铁路、核电等领域;二是突出具有一定收益,要让民间资本有参与意愿;三是加强专项论证,要求在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四是强调结合实际,具体推进过程中,应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五是具备条件的项目支持提高持股比例,对于一些具备条件的项目,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
 
  同时,《若干措施》还提出“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坚决取消对民营企业单独设置的不合理要求”。对此,关鹏答复记者表示,有关部门已发布《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引导招标人建立招标文件合规审查、招标投标全过程公平性自查等机制,由行政监督部门通过随机抽查、受理投诉等方式加强中标结果的公平性审查。另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训练了一批专业大模型,累计已在3.1万个招标项目中开展招标文件智能检测,未来将稳步拓展其应用范围。关鹏浩强调,下一步,有关部门将适时公布一批违规设置交易壁垒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基础设施REITs是通过公开市场有效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的重要方式,是实现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的重要载体,《若干措施》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据关鹏透露,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累计向证监会推荐105个项目,83个项目已发行上市,涵盖了收费公路、清洁能源、城镇供热、生态环保、仓储物流、产业园区、数据中心、租赁住房、水利、消费基础设施等10个行业18种资产类型,发售基金总额共2070亿元,预计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1万亿元。接下来,将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上市,进一步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
 
  关鹏强调,《若干措施》中明确要强化投资、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渠道和金融服务,还将进一步增强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投资政策方面,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同时运用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将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严格按规定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鼓励采购单位将对民营企业的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至合同金额的30%以上;信贷政策方面,一是用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二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民营企业年度服务目标,三是推广“创新积分制”;直接融资方面,将持续落实好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