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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
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出版发行
近日,经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同意,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组织编写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以下简称《实践案例》)出版发行。
《实践案例》突出政治性、实践性、典型性、创新性,通过一组组反映生态蝶变的数据、一幅幅环境优美的画卷,以“小切口”阐述“大道理”,以“小故事”反映“大成就”,充分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十个坚持”核心要义的指导意义,展现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举世瞩目的成就。
《实践案例》分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健全美丽中国建设保障体系”5个专题,共9个案例,像大家熟悉的推进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的浙江“蓝色循环”模式,被誉为“北京奇迹”的北京大气治理“一微克”行动等等,都收录其中,欢迎大家关注和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践案例库建设,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借鉴。
二、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印发实施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引领带动,着力解决制约生态环境治理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共保联治,率先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为巩固提升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提供支撑。
《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明确,京津冀立足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先行区、示范区战略要求,在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调整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探索创新区域协同治理上先行突破,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打造京津冀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
《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明确,长三角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在发展绿色生产力、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上先行突破,突出区域法治标准统一、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智慧治理,建设长三角区域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
《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在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深化开放合作上先行突破,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共建粤港澳融合创新美丽湾区。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和地区有序推动方案的实施,落实好先行区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合力推动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取得实效,力争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
三、生态环境部公布第四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持续推进美丽河湖、美丽海湾建设。近日,我部组织筛选出了第四批美丽河湖、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其中,第四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共有47个,这些案例各具特色,各有所长,有的在“治差水”方面特点突出,像江西新余孔目江、湖南长沙沩水等案例,通过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推动河湖“焕发新生”,实现华丽蝶变。有的在“保好水”方面很有亮点,像广东深圳石岩河(石岩水库)、浙江温州珊溪水库等案例,通过强化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拧紧水源“安全阀”,守好群众身边“大水缸”。有的在支撑高质量发展方面有特色,像福建闽江(南平段)、赤水河(四川泸州段)等案例,通过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推动河湖生态环境优势转换为经济社会发展效益。还有一些在流域系统治理方面成效显著,像长江(上海段)、广西南宁邕江等案例,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保共治、协同治理。美丽河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保护治理新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第四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共有12个,也是特色鲜明、亮点纷呈。比如,厦门持续深化拓展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梯次推进近岸海域综合治理,今年又有大嶝海域和西海域2个海湾成为优秀案例,率先实现全域建成美丽海湾。还有像香港特别行政区推荐的大鹏湾—香港段优秀案例,是粤港两地共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合力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典范。
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共公布了141个美丽河湖优秀案例,43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大力宣传推广优秀案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改善河湖、海湾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四部门联合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共同发布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这是自2020年发布第一批典型案例以来,首次由多部门联合征集和发布。
十大典型案例覆盖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水资源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多个重点领域,并首次纳入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除典型案例外,四部门还同步发布了39件参考案例,与典型案例互为补充。
这些案例提炼了各地办案中的创新举措与成熟经验,为后续制度的完善、实践的深化提供了范本。其中,浙江某公司向安徽宣城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案,属地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高效联动,联合取证,实现了跨省办案、异地索赔,展现了多部门办理案件的协同合力。青海木里矿区非法采矿案,对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大,影响范围广,赔偿义务人多,涉及赔偿金额约50.56亿元,是目前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额最高的案件。
今年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十周年。自2015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来,截止到今年12月,各地有关部门共计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约6.6万件,涉及赔偿金额约352亿元,推动了一大批受损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加规范、更具实效,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深入人心,助力美丽中国建设。
五、新一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获命名授牌
在昨天举办的2025年生态文明论坛上,生态环境部对新一批的105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9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进行了正式授牌。
自2017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先后组织开展了8批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共命名了675个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331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这些地区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排头兵和先行者,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绿色发展持续领跑,“两山”转化路径更宽,制度创新走出新路,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发挥了重要示范引领作用。
编辑 | 张韵晨
原标题:1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