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中江阳四地签署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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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为深入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规划》和《珠江口西岸都市圈一体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重要战略部署,推进珠江口西岸都市圈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阳江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签署《珠中江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备忘录》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原则,着力构建“预防为主、协同联动、科技赋能、信用约束”的跨区域生态环境监测机(以下简称“监测机构”)监管体系,有效预防和打击跨区域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一是明确合作内容
 
  对注册地为珠海市、中山市、江门市、阳江市,且在四市范围内跨区域开展环境监测业务的监测机构实施协同监管,重点关注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保验收、土壤调查等领域的监测活动。
 
  二是建立多元化合作方式
 
  从加强信息共享、强化联合监管、加大联合培训、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行业自律等多方面入手,在形成跨区域监管震慑力与社会影响力的同时,帮助监测机构提升自身能力,实现“标本兼治”。
 
  三是建立高效合作机制
 
  建立四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跨区域协同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合作事项,完善合作机制,开展经验交流分享;建立联络员制度和信息调度通报机制,互通合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动态衔接机制,及时评估调整合作内容和方式,确保合作工作落到实处。
 
  下一步,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四市生态环境部门将以此次《备忘录》签署为契机,继续深化交流合作,为珠江口西岸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生态环境监测有力支撑。
 
  来源 |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珠中江阳四地签署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