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公开征求续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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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续期意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虚拟电厂建设的工作要求,推动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市发展改革委于2024年6月印发《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见附件)。《若干措施》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拟对《若干措施》续期三年、内容不作修改。为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府办〔2021〕8号),现就《若干措施》续期事宜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5年12月7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18室,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收,邮编51805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sznyxx@fgw.sz.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支持虚拟电厂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