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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主持人鲁学悟: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好!欢迎参加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
12月2日上午,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朱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周璟,为大家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甘、省市十多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的到来。
首先,我先通报下2025年10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24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48微克/立方米;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8.8%。74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7.3%,劣Ⅴ类水体比例为1.4%;剔除本底影响后,33个地级饮用水水源地全部达标。
下面,请朱伟同志介绍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朱 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午好!很高兴与大家交流。首先,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把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重点,统筹做好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第三轮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推动各项督察工作重点任务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不断完善督察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坚持高站位健全完善督察工作机制,系统性谋划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在厅系统认真组织学习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扎实推动《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落实,进一步明确细化督察及整改工作责任、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印发实施《2025年第三轮第二、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计划》,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纳入《2025年省直部门督察检查考核计划清单》管理,确保十四届省委任期内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全覆盖。
二是扎实推动中央生态环保历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前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组织开展第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自查自改,向各市州、有关省直部门分解移交重点问题,压实地方和部门整改责任。落实“周调度、月通报、季评估”机制,对逾期任务及时督办并开展工作帮扶,有序推进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截至目前,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2项整改任务和交办的1984件群众举报问题全部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51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0项,交办的2643件群众举报问题全部完成。
三是加力开展第三轮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紧扣省级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抓实领导包抓督办机制,强化督察整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完善工作调度、核查督办、验收销号等配套制度,压实市县整改主体责任。印发《关于开展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集中攻坚清零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整改方案要求,强化整改时序节点,统筹安排整改任务,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等部门成立5个督察组,针对2024年整改逾期未完成任务、2025年年度整改任务进行专项督查,形成《全省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项督查报告》报省政府。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抽查检查反馈意见,对未按期完成或未达序时进度的7项问题“一对一”反馈相关市州和部门。同时,全面总结汇报整改阶段成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
四是主动扛起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牵头整改责任。按照统筹考虑、统一组织开展黄河警示片披露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工作思路,在工作调度、督导检查、台账推进和验收销号工作中一体安排、整体推进,特别是针对违法占用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砂石料企业违法占地等问题,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尺度,在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上保持一致,力争以解决点上的具体问题推动破解面上的共性问题。同时,按照中央协调局统一部署,积极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全面梳理汇总2021、2022和2023年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对未完成销号的问题逐项明确验收销号时间表并报中央协调局,合力推动问题整改。目前,2021年、2022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3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鲁学悟:下面请周璟同志介绍我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
周 璟: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2025年是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关键之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系统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核心,以“精准、科学、依法”执法为原则,不断提升执法效能与规范化水平。
下面,我从三个方面作详细介绍: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规范执法助力高质量发展
我们始终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监管与帮扶并举,努力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一是严格规范涉企执法检查。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及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在全省部署开展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明确“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的纪律红线,大幅压减不必要的现场检查频次。今年1至10月,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频次同比下降54%。今年6月,我厅相关工作经验在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指导工作对接会上作了交流发言,相关做法及成效在《法治日报》《中国环境报》等主要媒体刊发。
二是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强化分级分类监管,统筹执法资源。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全省1263家环境管理规范、信用良好的企业纳入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做到“无事不扰”,前三季度现场检查频次同比下降35%。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印发《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行渐进式执法模式,对50件符合法定情形的案件依法不予处罚,免罚金额3792万元,体现了执法的“温度”。
三是突出科技赋能。充分运用数字化监控和物联感知技术,搭建“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1386家企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监控点位2723个;引入“水质指纹”污染物溯源技术,建立黄河干流重点企业指纹库21家,重点行业指纹库9大类;建设“动态管控系统”,覆盖企业202家、监控点位1258个;构建“用电智能管控平台”,覆盖企业121家、监控点位991个;强化“空天地”协同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人工踏勘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地等面源监管。初步实现了从“人海战术”向“智慧执法”转变。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在天水市试点运用“AI+大数据”技术对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通过在机动车检验关键环节加装传感器和监控设备,再通过AI大模型比对分析,精准识别违规操作,同步触发预警并阻断数据传输,可以有效预防机动车检验机构造假行为,该创新做法被生态环境部简报刊发,并在《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报道。
二、聚焦重点,精准发力,以严格执法守护绿水青山
紧盯重要区域和重点领域,保持对突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严的基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区域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执法。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年度检查计划的刚性约束。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开展“双随机”现场检查8606家次,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85件,办理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移送刑事立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30件。通过在非现场手段发并向各市州交办线索98条,全部核实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持续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监测数据造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深化与公检法司、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动协作,召开“两法”衔接联席会、案情分析会,对4起重点案件实施联合督办。2025年全省共查办涉危险废物案件28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9件;查办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案件58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平凉市、白银市、酒泉市深挖扩线,各查办1起跨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临夏州精准执法,查办1起机动车检测机构出具127份虚假检测报告的重大违法案件。厅执法局获评2024年全国“两打”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得到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表扬。
三是扎实推进联合执法。截至目前,我省与四川、陕西、宁夏、内蒙古、新疆、青海6省区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了与毗邻地区执法联动全覆盖。今年,我厅同四川省、陕西省召开生态环境执法协作座谈会;指导相关市州查办跨省区生态环境违法案件3件。
三、固本强基,锤炼队伍,以能力提升保障执法实效
我们始终将执法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保执法铁军。
一是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按照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瞄准执法队伍能力提升的关键因素,推动“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全方位锤炼队伍。2024年我省被评为全国执法大练兵突出进步集体,1个市级执法机构获评表现突出集体,7名执法人员被评为表现突出个人。今年9月份,在酒泉市举办了全省执法大练兵比武竞赛活动,全面检验执法练兵“硬实力”。将比武竞赛纳入全省百万职工劳动技能竞赛,获奖选手参加甘肃省技术标兵、优秀选手评选,进一步激发练兵热情。
二是全面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坚持“实训、实战、实效”导向,构建“岗位培训+业务培训+现场实训”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和“执法骨干—执法师资”、“案卷评查+执法稽查”的递进式、专业化执法人才培养模式,建设5类执法实训基地,举办省级培训9期,2人入选国家级百名生态环境执法师资库。加强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对标生态环境部有关要求,细化制定评价指标体系,调动市州自主抓建积极性,评选出市级达标单位9个,县级达标单位15个。
三是加强执法全过程监督。依托移动执法系统监督行政检查活动,有效规范执法流程、减少人为干预;依托案件管理系统监督案件办理过程,统一办案流程和执法文书,建立案卷评查体系,案件办理规范性大幅提升;依托行政裁量系统监督罚款额度,有效解决“类案不同罚”问题;建立“1对N”的案件信息共享机制,为高效开展执法监督提供数据支撑,也为基层执法机构减轻负担;规范实施执法稽查,推进执法稽查“现场+非现场”双轮驱动、双向赋能;开展执法效能评估,指导各地找准短板弱项,开展针对性整改提升,真正做到让执法活动在监督下运行。
下一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将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持续用力:
一是持之以恒规范涉企执法。以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巩固成果、健全机制,形成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监督有效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执法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多措并举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制度,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强化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提升线索发现能力和精准打击能力。
三是靶向发力提升执法质量。强化案卷评查结果运用,狠抓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执法稽查与效能评估,动态优化评估指标,指导各地补齐短板。
四是实战引领深化执法练兵。将大练兵活动融入日常执法工作,与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紧密结合。强化结果运用,将练兵成效与评优评先、效能评估挂钩,全面提升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任重道远,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媒体朋友的监督支持。我们将继续忠诚履职、锐意进取,以更加有力的执法行动守护好甘肃的绿水青山,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新篇章贡献力量。
鲁学悟:感谢周璟同志的介绍。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名称。
央广网甘肃:今年是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2023年黄河警示片整改的关键时期和攻坚阶段,我省在问题整改中开展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效果?
朱 伟:非常感谢您的提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办、从政治上改,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推动问题整改。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前期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整改重点、抢抓工作进度、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持续推进各项问题有力有序整改。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普遍成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的督察整改领导机制,通过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整改领导机制及专题会议认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拟定实施方案,强化各项保障措施,压实各级督察整改责任。兰州市纪委和环委办定期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整改走深走实。金昌市检察院主动介入督察整改,形成检察监督工作闭环。嘉峪关市、平凉市开展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和清零攻坚专项行动,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不反弹。
二是进一步强化高位推动。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亲赴现场调研,及时协调、统筹推进整改工作。今年8月29日,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全面分析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今明两年整改工作任务。省委常委及其他省级领导积极落实联系指导机制,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整改实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整改领导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白银市、天水市、武威市、庆阳市、陇南市、甘南州等多地实行地市级领导包抓机制,层层传导压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督导跟进。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上下协调联动要求,主动跟进中央环保督察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整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调度推进作用,强化挂账督办、专案盯办、预警提醒和现场督导,持续跟踪整改进度、盯办重点问题、狠抓整改质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生态环保专项监督和监督性调研,组织部门将整改情况作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重点,相关业务部门跟进开展整改指导帮扶和督导检查。市(州)层面调集各方力量、综合施策攻坚、持续传导整改责任压力,定西市发挥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作用,多次组织开展专项督察。酒泉市委成立巡视员专班开展专项督察,并向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报告。张掖市抽调市委、市政府10个相关部门(单位)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高效推动整改工作。兰州新区将督察整改列为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12项重点任务之一,加强责任绩效考核。
截至目前,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59项已整改完成25项,交办的1707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1670件。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16项问题已整改完成11项。
腾讯甘肃:您好,202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我们注意到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在规范涉企执法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检查频次下降但问题发现率上升。请问,省生态环境厅具体采取了哪些措施来实现这一“降频增效”的目标?
周 璟:感谢您的提问。我厅高度重视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派驻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指导,与省司法厅建立常态化工作通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整治重点,全方位进行问题排查整改。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行动积极,共排查整改各类问题271个,梳理典型案例26件。
一是深挖问题线索。向社会发布问题线索征集公告,公开热线电话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在政务服务大厅、地铁、公交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宣传视频,做到“线上全面铺开、线下抬头可见、线索随手能报”;开展全系统内部线索排查,对执法满意度调查和案卷评查结果,以及重复信访举报线索进行分类梳理,交办发现问题;各市州利用日常检查时机,通过召开座谈会、主动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常态化收集线索,共走访企业210余家,收集问题线索60多条。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实事求是开展问题调查的基础上,坚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我厅召开执法工作推进会,通报工作进展,指导整改落实,同时加强把关,对30余个不符合条件的问题予以回退并要求整改。武威、平凉等市州召开专题会通报典型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各类关联性、衍生性问题;张掖、天水等市州突出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审批流程、现场检查、信息公开等长效机制。
三是建立制度规范。在厅机关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的审批流程和工作规范。指导督促各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推进,切实减少行政检查频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实效。依法审核确认省、市、县三级行政执法主体32个,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梳理涉企检查事项184项,发布执法文书示范文本和检查标准,从源头上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行为。
四是坚持高效统筹。加强与市场监管、住建、商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对接,统筹“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将12个单部门检查任务整合为8个,3个跨部门联合检查任务调整为2个。加强生态环境系统检查计划的科学统筹,督促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用好“陇上E企查”系统,全力推行“综合查一次”,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目前,正在进行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和“陇上E企查”系统的数据对接,减少基层执法人员操作难度。
下一步,我厅将着力巩固专项行动成果,纵深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兰州晨报:今年,我省计划开展第三轮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目前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
朱 伟:非常感谢您的提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厅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要求,于8月12日至9月1日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于11月6日启动。
(一)第三轮第二批、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情况
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河西内陆河流域生态环境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嘉峪关、金昌、酒泉、张掖、武威等5市作为督察对象。2025年4月至6月,省督察办组织对被督察地市开展了前期摸底排查,同时向省直有关单位征集问题线索。8月7日,省政府分管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督察工作实施方案,成立5个督察组,对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督察进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8月12日至9月1日,各督察组对5个地市开展了进驻督察。
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持以省级督察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要求,分为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两个方面。前期主要开展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召开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督察前期准备工作部署会议。二是制定《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商请省人大、省政协选派3名正厅级领导干部担任督察组组长,省生态环境厅3名党组成员、副厅长担任督察组副组长,抽调厅机关、直属单位和部分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察组。四是组织全体督察人员开展督察工作培训。五是向相关省直部门征集问题线索,组织5个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开展前期摸底排查,并同步开展生态环境专题片拍摄制作。11月6日,副省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旭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对第三轮第三批省级督察进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明确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强调督察纪律。11月10日,3个督察组分别进驻定西市、平凉市和庆阳市开展督察,目前已完成进驻督察工作。
(二)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取得的成效
第三轮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领导小组强化工作调度、全程跟进指导,协调解决督察中的各类问题,形成20期工作简报报送省委、省政府。5个督察组先后与各被督察地市82名市级领导、部门和重点企业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走访相关部门111个,开展实地调研座谈30次,调阅资料3660份,接收并转办群众举报问题237件(其中嘉峪关市27件、金昌市36件、酒泉市33件、张掖市102件、武威市39件)。
按照督察工作要求,5个督察组针对例行督察和专项督察重点内容各形成1个典型案例。同时,综合市级层面督察、下沉督察以及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两轮省级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形成各被督察地市督察报告,督察报告已于10月底前反馈各市,目前各市正在开展整改方案编制工作。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扛稳扛牢整改政治责任,结合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持续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和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有力有序整改,纵深推进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兰州晚报:刚才您提到今年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行政处罚事项清单》,请问这个清单出台的背景意义是什么,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到什么样的促进作用?
周 璟:今年8月份,《甘肃省生态环境领域“两轻一免一重”清单(2025年版)》正式印发实施,作为全省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制度创新,首次出台减轻行政处罚清单,首次区分“轻微不罚”与“首违不罚”,首次设计量化罚款计算公式,既为行政执法提供了精准指引,也为企业发展注入了法治暖流,彰显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以规范执法促营商环境优化、以柔性执法助企业健康发展的坚定决心。《清单》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特色:
一是锚定痛点,以制度创新回应发展所需。随着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入,生态环境执法既要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又要护航经济社会发展,如何平衡“执法力度”与“执法温度”成为关键课题。在此背景下,我厅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由专业法律团队和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密切配合,本着“既防执法任性,又为企业松绑”的实践思考,系统梳理多年来全省生态环境部门实施过的不予处罚事项,广泛征集拟纳入清单的建议,借鉴北京、上海、辽宁等10余个省份的经验做法,召开两次研讨会议,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规范开展合法性审核,确保了《清单》既合法合理又实用管用。
二是三大突破,以精准施策破解执法难题。《清单》由从轻、减轻、不予、从重4个子清单构成,共包含65项,其核心创新在于“三个首次”。
1.首次出台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现行程序法中,从轻处罚与减轻处罚的表述常同时出现,在执法实践中,到底应当适用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通常难以准确区分,因此,生态环境部门为规避行政风险,对需在法定最低限值以下确定罚款的减轻处罚情形,常因不敢用、不会用而未予适用。针对这一现状,《清单》首次明确13项减轻处罚事项,其中7项为应当减轻的具体情形,6项为法定减轻情形的细化,每项都严格限定适用条件,推动实现减轻处罚裁量的具体适用。
2.首次区分“轻微不罚”与“首违不罚”。《清单》将不予处罚的事项划分为“轻微不罚”的21项和“首违不罚”的12项,从根源上厘清适用边界。“轻微不罚”针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无危害后果”的情形,“首违不罚”则适用于“初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行为。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轻微不罚”不设“首次”限制,但要求企业彻底改正相关行为,若再次违法则依法处罚;“首违不罚”以“两年内首次”为前提,体现对企业“容错试错”的包容。避免了“要么全罚、要么全免”的极端,让执法更精准。
3.首次设计量化罚款公式。创新设计从轻、减轻、从重三套罚款计算公式,与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一体化管理系统”中的裁量计算器无缝衔接,实现“机器算+规则调”的科学裁量。从轻处罚公式将罚款锁定在法定区间较低的30%范围内。例如,某企业未按规定对所排放的水污染物开展自行监测,应当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处以2万—20万元罚款,执法机构使用裁量计算器得出罚款10万元,如该企业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应当依法从轻处罚,执法机构就应使用从轻处罚公式核算,最终决定罚款4.4万元,既达到了从轻处罚的目的,又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减轻处罚公式将罚款换算到法定最低值的50%至100%之间。如法定最低罚款10万元,减轻后则罚款5—10万元之间,既低于法定下限,又防止处罚过轻。从重处罚公式将罚款定位在法定区间较高的30%范围,对恶意违法形成震慑。通过公式化计算让执法人员敢用、会用裁量权,从技术层面杜绝“人情罚”“随意罚”,企业也能算清“违法成本”,实现“阳光执法”。
三是系统衔接,以全链条机制确保规范落地。在标准衔接上,《清单》将裁量基准中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具体情形”,让基层执法有章可循;在技术支撑上,将为裁量计算器新增《清单》适配功能,输入违法事实后自动匹配清单事项,并同步生成公式计算结果,实现“每一笔罚款都有依据,每一次裁量都可追溯”;在程序规范上,同步印发《不予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等配套模板,要求执法文书必须载明“违法事实、适用清单条款、说理教育内容”。确保《清单》适用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四是惠企实效,以规范执法激活发展动能。《清单》的实施,可以对提升全省生态环境执法规范性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更能让企业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对执法部门而言,“精准执法”提升了公信力,使执法既在合法合规的框架内运行,又赢得了企业理解;对企业而言,“柔性执法”减轻了经营负担,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不搞“一罚了之”,更不会放任不管,而是坚持正面引导、包容审慎,让企业知道“错在哪、怎么改”;对营商环境而言,“规范执法”优化了发展生态,通过明确执法标准和裁量基准,让企业不用再担心“执法随意性”,可以安心搞生产、谋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以《清单》实施为起点,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动态更新清单事项,结合执法实践和法律法规修订情况适时调整,确保制度与时俱进;二是强化培训,将《清单》适用纳入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内容,通过开展“以案释法”宣讲、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执法人员理解运用;三是强化监督,加强对案件适用情况的抽查检查,对滥用裁量权行为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清单落地不走样。
鲁学悟: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发布人!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编辑: 刘春兰
原标题:全文实录丨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5年第11次新闻发布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