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实施!上海全市禁用国二非道机械,补贴政策同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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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擦亮 “美丽上海” 生态底色,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沪府规〔2024〕7 号),2026 年1月1日起,上海将全域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场内车辆。
 
  禁用范围已明确,这些机械全市“禁用”
 
  自2026年1月1日起,本市所有区域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 20891—2007)中的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Ⅴ阶段)》(GB 17691—2005)中的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场内车辆。
 
  这些机械覆盖建筑市政施工、港口作业、企业厂(场)内作业、农业园林作业、机场地勤服务等多领域作业场景,涉及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高空作业车、牵引车、摆渡车、移动式发电机等多种类型。
 
  违规后果很严重,这些红线不能碰
 
  《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对违反禁用规定、不按要求粘贴识别标志、机械冒黑烟、超标排放等违规行为设立了处罚条款,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将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请广大机械所有人严格遵守法规规定,避免因违规使用机械受到处罚。针对本市禁用机械,应通过“一网通办——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申报登记”在线办理转出或报废手续。
 
  淘汰更新有补贴,及时申请多受益
 
  为鼓励广大机械所有人淘汰更新高排放机械,本市正在实施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补贴政策,对报废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国四场内车辆、购置同类新能源机械的所有人予以资金补贴,补贴期限至2026年6月30日止。如需了解详情,可通过“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或“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搜索“上海市鼓励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市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更新补贴申领指南”。
 
  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是上海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推动产业绿色升级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主动参与高排放机械淘汰更新,共同守护蓝天白云,让我们的城市更宜居、更美丽!
 
  供稿:局大气处
 
  编辑:张玉洁
 
  原标题: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禁用国二非道机械,补贴政策同步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