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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据湖南日报报道,《张家界市溶洞天坑污染防治规定》(下称《规定》)经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立足张家界独特的溶洞天坑生态资源禀赋,针对溶洞天坑生态保护的痛点难点,明确了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具体措施以及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该规定的出台,将为张家界溶洞天坑生态环境的精准保护和系统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守护好这一不可再生的自然瑰宝。
《规定》共10条,构建“市级统筹——县级落实——乡镇巡查”三级联动责任体系,破解以往“上级管不了、下级管不好”的责任断层问题;将溶洞天坑污染划分为一般、严重、特殊三类实施分级管控,以清单化形式明确7类禁止行为,涵盖固体废物倾倒、非法排污等全领域,同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法律责任追究,形成全链条监管治理体系。
资料来源:湖南日报、红网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