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12月23日上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本年度第四场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珠海1—11月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全市建设用地污染防控情况,并就大气污染防治、“双碳”工作、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污染治理、企业清洁生产等媒体关注的内容回答提问。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曲波、大气环境管理科科长黄征、监测与科技科科长刘艳萍、自然与土壤科科长侯小凤、珠海市机动车辆污染监控管理所所长周勇出席新闻发布会,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罗洁琼主持新闻发布会。
罗洁琼: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出席我们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这是本年度我局第4场新闻发布会。今天发布的内容有:珠海全年生态环境质量,以及全市建设用地污染防控情况,并就媒体关注的问题答记者问。首先请曲波副局长介绍相关情况。
曲波:
大家上午好!根据安排,我们今天向媒体公众通报我市今年1—11月环境质量状况,以及全市建设用地污染防控情况。
首先介绍我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今年1-11月,珠海市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天数比例为96.1%,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1。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近岸海域年均优良面积比例为78.5%。道路交通声环境噪声处于二级水平,城市区域声环境噪声处于三级水平,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5.7%和89.2%。
下面详细介绍一下各类环境质量:
(一)空气环境质量
2025年1—11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达标天数为321天,AQI达标率为96.1%,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全市酸雨频率为21.3%,同比下降15.2个百分点;降水pH范围在4.64——6.74之间,降水pH均值为5.71,同比上升0.40。
(二)水环境质量
2025年1—11月,珠海市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全面达到考核要求,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同比持平。9个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大镜山水库、杨寮水库、竹仙洞水库、干务水库、竹银水库、平岗泵站、广昌泵站、黄杨河泵站、竹洲头泵站,全部水质均达到优良标准,且以Ⅱ类为主。
(三)近岸海域环境质量
近岸海域国控水质监测为国家事权,2025年珠海市监测点位47个,根据共享数据显示,2025年我市近岸海域年均优良面积比例为78.5%,优于考核目标且优良面积有所提升。
(四)声环境质量
2025年,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6.9分贝,比2024年(57.0分贝)下降了0.1分贝。城市区域噪声昼间环境质量总体水平等级为三级。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8.4分贝,比2024年(68.8分贝)下降了0.4分贝。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强度等级为二级。城市功能区噪声昼间达标率为95.7%;夜间达标率为89.2%。
以上是我市今年大气、水、声环境的总体质量状况,下面介绍我市土壤方面的污染防控相关工作情况。
土壤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备受关注。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保障群众“住得安心”,强化源头预防、风险管控、分类施策、协同治理、先行先试,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确保人居风险可控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一是抓严“一个名录”,织密土壤环境“法治防护网”。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移出名录前,不得作为“一住两公”用地,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我们负责把好“两道关”,未满足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建设用地不得供地出让、不得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们在严格执行名录制度等法制前提下,制定出台了《珠海市实施〈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工作规定〉有关细则》等数个工作规程、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形成衔接紧密、操作性强的地方政策体系。
二是抓实“一张账本”,绘制污染风险“动态管控图”。注重建设用地信息提前介入,建立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服务一本账,实施“点对点”帮扶。2025年,建立涵盖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房城乡等多部门、共72人的联动监管服务联络队伍,将纳入联动监管服务范围的地块拓宽至“3+3”类地块。2021年以来依托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储备计划等对1200余块地块靠前提出分类管理建议,指导用地部门提前识别和分析研判土壤污染风险,有效化解地块调查周期长与开发利用时间紧之间的矛盾。
三是抓好“一批企业”,拧紧源头预防“主体责任阀”。根据国际经验,土壤污染前端预防、过程管控和末端治理成本,通常呈1:10:100的指数级增长。我们前移土壤污染防治关口,逐年动态更新、公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形成年度管理台账,先后将30余家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于2025年制定印发《珠海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法定义务履行工作指引(试行)》。强化现场帮扶,指导定期排查污染隐患,按照“不泄漏、不扩散、早发现”的原则,推动开展地面防渗、管道可视等绿色化改造,消除环境隐患。
四是抓成“一批试点”,打造调查评估“服务快车道”。围绕“压缩时间、降低费用”两个核心,通过“连片”调查评审,以“规模效应”降低调查成本和时间,2025年主动靠前服务2个片区4个地块实施“两宗并一域”调查,节省财政资金15%、节约时间2个月,减少评审2次,实现提速降本双突破。2021年以来共完成25个片区、涵盖211个地块435.7万平方米区域调查。今年上半年首次公布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平均用时”,推动市场形成“效率与质量并重”的良性竞争环境。
下一步,我们坚持防新增、去存量、控风险,推动防治关口前移,构建要素协同、部门联动的源头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让人民群众住得安心。
以上是我们本期的发布内容,接下来媒体朋友还想就发布主题进行了解的,欢迎稍后提问。谢谢大家。
罗洁琼:
下面进入问答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围绕发布主题或所关注的其他内容进行提问。
珠海特区报:
“十四五”以来,珠海市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是什么,取得怎样的成效?
黄征:
“十四五”期间,珠海市坚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大气污染治理,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其中今年1-11月,大气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AQI达标率提升至96.1%,为“十四五”以来同期最优水平;PM2.5平均浓度为16.9微克/立方米,其中最低日浓度达4微克/立方米,累计有116天的PM2.5日浓度在10微克/立方米以内,占该污染物有效监测天数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PM10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为珠三角最好水平。“十四五”以来,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一是强化统筹部署,前瞻做好攻坚谋划。科学制定实施分阶段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和工作清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针对主要污染物强化精准管控、加强有效防治,形成“方案统领、清单落实、专项推进”的多层次管控机制。结合产业布局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优化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类,修订后一类区总面积共64802.98公顷,较原一类区面积共增加56196.78公顷。完成两轮次空气质量国控站点周边1、3、5公里范围内的涉气污染源排查整治,“挂图作战”机制升级完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监控率100%。
二是注重协同防控,深化治理工业源。对VOCs重点管控企业实施定制化指导,100%完成163家省、市控VOCs重点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和62家VOCs重点监管企业全过程深度治理。“十四五”期间,市生态环境局为企业成功争取中央、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近8000万元,精准支持企业大气治理从“有”到“优”,获扶持企业每年削减VOCs排放约2000吨,对遏制臭氧污染、降低PM2.5浓度贡献显著。每年实施超过100家重点VOCs企业ABC三级分类管控,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性导向。高效推动全市5个原油成品油码头8个万吨级泊位100%完成油气回收设施建设,年减排VOCs近700吨。完成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深度治理,燃气锅炉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三是优化交通结构,靶向管控移动源。加速普及低碳清洁运输,城市公交和巡游出租车行业纯电动车辆比例已达100%。建成珠海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平台,构建全天候、全地域、全链条的移动源一体化监管体系。作为省内首个应用固定式遥感检测设备获得CMA能力认证的城市,珠海市累计监测机动车有效数据超过7794万条,柴油车遥感覆盖率达73.51%。克服遥感监测执法取证难等问题,创新建立一套设备审核确认、一套证据格式对接、一套信息定时共享、一套证据有效审核“四个一”遥感监测联合监管机制,实行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取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处罚的联合执法模式,形成完整的黑烟车遥感执法证据链条。自珠海市划定黑烟车禁行区以来,生态环境部门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累计移交抓拍证据279宗。年销售量2000吨以上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施安装率达到100%,并全部纳入油气回收在线监控数据库实时监管。
四是提升科技支撑,高效应对污染天气。织密全覆盖、高精度的环境监测网络,实施大气数据24小时不间断监测,充分运用珠海市空气质量联网监测管理平台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专项基础数据库等信息布下“天罗地网”,实时关注6项大气污染物5分钟高值、小时高值及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数据高值,保障监测数据全链条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实现对空气质量敏感区域的全景掌控。坚持早会商、早预警、早行动,按照污染天气“防重抢轻”要求,建立“预测研判-措施制定-落地评估”的大气污染防控闭环工作机制,与相关城市实现同步预警、协同响应、联动监管。“十四五”期间,珠海市累计发布“空气质量研判与预测”信息4105条,预报准确率达92.5%;积极参与珠三角联防联控,出动17.5万人次,检查涉气污染源12.6万项次,督促整改隐患7715项次,为保障环境空气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珠海市将坚持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完善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制度,强化区域协同治理和污染源头防控,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推动“美丽蓝天”建设取得新成效。
南方日报:
今年8月广东省出台了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旨在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和提升产品绿色竞争力。请问贵局在落实产品碳足迹管理、助力企业低碳发展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黄征:
推进产品碳足迹管理,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是我局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部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是积极响应,率先开展试点探索。为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并主动融入全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我局于2023年就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广东碳标签”认证试点工作。我们聚焦我市电子元器件、电池制造等出口主导产业,依托国内权威认证机构,对11款产品开展了全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评价,并颁发了相应的碳标签证书。从市场反馈看,这项工作有效提升了相关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其国际销售额实现了同比增长。
其次,是夯实基础,全面强化企业能力。产品碳足迹管理,关键在企业。为此,我们系统组织了多场碳排放管理专题培训,覆盖重点企业超过200家次,指导企业科学识别碳排放源,建立碳排放内部管理制度。这其中也涌现出了一些优秀案例,比如我市某试点企业,通过一系列工艺优化与节能改造项目,实现了每年约3万吨的减碳量,成为了制造业减污降碳的标杆。
第三,是深化合作,创新推动粤港互认。在前期试点基础上,今年我们进一步深化探索,选取了电子元器件、智能消费设备、聚合物新材料等行业的5款产品,开展粤港碳标签互认示范。通过“一次核查、双证互认”的机制,企业完成一次碳足迹核查,即可同步获得广东与香港两地的碳标签证书。这一机制显著降低了企业在跨境贸易中的认证成本与时间成本,平均可为单款产品节省约一半的认证成本和三分之一的时间,极大便利了产品进入粤港澳大湾区乃至国际市场,也促进了大湾区绿色供应链的协同建设。
展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粤港澳碳标签互认合作,计划将试点范围拓展至横琴深合区内的澳门企业;同时,着手开展我市重点行业产品碳足迹因子集的编制研究,并以期更系统、更科学地推动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助力企业绿色转型与产业高质量发展。
南方日报:
珠海市在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中,创新构建了“宁静城市—宁静区域—宁静细胞”三级体系,请详细谈谈是如何构建的?有什么工作亮点?
黄征:
近年来,我们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群众关切的噪声问题,在全国率先探索构建了“宁静城市—宁静区域—宁静细胞”三级噪声防治体系。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我们是如何构建这一体系。
首先,在顶层设计上,我们着力绘制“宁静城市”的总体蓝图。噪声问题涉及面广,需要系统谋划和清晰的职责分工。为此,我们重点做了三件事:一是率先在全国出台了落实新《噪声法》的部门职责分工方案,把“纸面法律”变成了可操作的“行动指南”。二是出台了具有珠海特色的噪声防治“声十条”,构建起“1+5+4”的政策框架,确保各项工作职责清晰、落实高效。三是强化规划与源头管控,优化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并试点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同时强化“府检联动”,推动生态环境、公安、住建、城管等多部门协同共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其次,在具体实施层面,我们以科技赋能,精心打造“宁静区域”的智慧治理样板。我们选择了主城区香洲作为试点,面对噪声瞬时性强、取证难的问题,向科技要答案。我们在重点区域布设了27套噪声自动监测站、170个动态感知节点和4套主动降噪设施,织就了一张智能监测网络。更重要的是,我们配套开发了智慧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噪声源的精细管理、精准防控、跨部门一键交办、智能识别分类以及声像联动溯源,大大提升了治理的时效性和精准度。
最后,在治理的末端和基层,我们突出共建共治,精心培育“宁静细胞”。宁静城市的建设最终要落实到社区、惠及到每一位居民。因此,我们在全省率先试点“宁静小区”建设,并融合地方特色与先进经验创新形成了具珠海特色的“宁静小区”评价体系。并且将这项工作与基层党建深度融合,通过“书记领航”等一系列活动,组织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帮助小区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提升居民自我管理能力。自2024年启动以来,已成功建成中海银海湾、绿洋山庄等11个“宁静小区”,逐步构建起噪声污染防治“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为基层环境治理打造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宁静样板”。
在推进这项系统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觉得有几个方面的特点比较突出:
第一是机制创新,实现了从“有法可依”到“有章可循”的跨越。我们出台的职责分工方案和“声十条”,让噪声治理的各项责任真正落地,走出了扎实的第一步。
第二是智慧赋能,用技术破解了传统治理中的难点堵点。我们的智慧平台和监测网络,让噪声变得可量化、可溯源、可快速处置,治理模式从“人防”向“人防+技防”升级。
第三是党建引领,探索了基层环境治理的新路径。将“宁静小区”建设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激发了社区内生动力,打造基层治理样板。
第四是示范效应初显,形成了可推广的“珠海方案”。 我们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和省级部门的充分肯定,相关案例也被作为优秀经验在全国和全省推广。这既是对我们工作的鼓励,也表明“宁静珠海”的建设路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第五是成效显著,市民的“宁静权”和“获得感”持续增强。最直观的体现是,全市噪声投诉量持续下降,2024年比2023年下降了8%,2025年前三季度同比下降了24%。这说明我们的努力,正在切切实实地解决群众身边的闹心事。
当然,宁静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顶层设计,深化科技应用,并将试点经验拓展到更多类型的区域和场景,努力打造更多样板,推动全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提升,为市民守护好一片宁静的空间,也为全省乃至全国的噪声治理提供更多的“珠海实践”。
羊城晚报: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5年)》显示,移动源已成为大气污染排放的重要来源,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的紧迫性日益凸显。请问2025年,珠海市生态环境部门在机动车排放管理方面都有哪些措施?
周勇:
2025年我市在机动车排放管理方面主要实施以下措施:
一是在政策上印发了2个文件,分别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黑烟车”上路行驶的通告》,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进一步推进淘汰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电子抓拍系统,实行路上抓拍。截至2025年12月,珠海市在全市范围内已建成了9套遥感系统和13套黑烟车抓拍系统。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在用柴油车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及技术要求》(遥感检测法)有关规定,机动车在6个月内被遥感检测到同一种污染物连续超标2次判定为不合格,生态环境部门将相关信息移送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短信通知车主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复测。黑烟车抓拍系统实行现场黑烟抓拍取证,生态环境部门将相关证据移送给公安依法处理。
三是开展重点用车大户的入户抽检,每年对重点用车大户的抽查实行全覆盖。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尾气排放超标、改装或破坏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破坏篡改车载诊断系统等行为,同时对车辆车用尿素及车用柴油的质量进行检测。
四是开展路检路查。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已联合建立常态化柴油车道路排气抽检长效机制,对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道路行驶柴油车排气抽检联合执法行动。
五是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管,开展了《2025年珠海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检测线黑烟车抓拍服务项目》,对现有的检验机构柴油检测线安装黑烟车抓拍系统,协助对环检线上的冒黑烟车辆进行识别和抓拍,并及时发出预警,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同时加大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技术帮扶。印发《关于完善优化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设备、软件及规范管理的通知》,指导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设备、软件供应商对设备、软件进行完善优化,加强设备、人员管理,规范检测行为。
六是建设“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通过系统对机动车的相关数据进行分析,开展线索排查,加强机动车运行的全过程监控。
广州日报:
近期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车主最高能拿到14万元。目前珠海市开展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进度如何,能介绍一下详细情况吗?
周勇: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等要求,推进交通运输结构清洁化转型,助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政策自2025年10月10日正式实施,主要对非营运类国三、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政策明确了补贴的范围、补贴标准、申报资料、资金申请、审核流程、资金拨付等。
我局迅速响应上级部署,推动政策落地,通过加强政策解读、开设咨询专线等方式,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网络。线上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通知等推送补贴政策信息,线下设立咨询专线,并组织业务骨干深入用车大户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精准传递政策信息,积极引导车主参与淘汰更新工作。我们严格遵循政策标准,认真核验每一辆车的资质与材料,确保补贴发放的精准、公平与高效。截至12月8日,我局已发放3批淘汰补贴共127.8万元,惠及26位车主33辆非营运老旧中重型货车。
为方便车主申领补贴,政策设计了便捷高效的线上申请流程。车主可通过微信搜索“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进入“非营运货车淘汰更新”模块进行实名认证和资料上传。申请截止时间为2027年3月31日,2027年4月1日起不再受理补贴申请。同时,提醒符合条件的车主们尽早申请,因为政策采用“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激励车主尽早参与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
珠海电台: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印发了《珠海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的通知,请问我市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效,主要采取哪些工作措施?
侯小凤:
珠海市位于珠江口西岸,生境多元,拥有山水林田湖草海等多种生态要素,孕育了丰富且独特的生物多样性。长期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定不移地走有珠海特色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道路。先行先试实施全国首个规范海域海岛管理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性法规;有序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调查、编目以及动态监测工作;对红树林湿地、滨海湿地、海岸线等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香炉湾沙滩修复、三角岛生态修复、东澳湾海湾整治成为典范;多部门联合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违法行为;同时搭建粤港澳湿地生态保育科普教育平台,组建形成中华白海豚高校联盟,生物多样性呈现出持续向好的态势,全市记录有陆生野生维管植物196科810属1727种,陆生野生脊椎动物28目104科420种。其中,包括水松、小灵猫、东方白鹳、黄嘴白鹭、黑脸琵鹭、白腹海雕、黑嘴鸥等85种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为珠海打造新时代美丽中国的“珠海实践”提供丰厚的生物多样性底色。
《行动计划》的制定和发布,是珠海市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举措,对于全面提升全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具有重要意义。一年来,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突出绿美珠海建设引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问题导向,突出本地特色,主要从健全法规政策及管理机制、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加强就地保护、加强迁地保护、促进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资源可持续利用、加强科技支撑和人才培养、公众参与和合作交流等10个优先领域,大力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完善,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体系,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完善就地保护网络空间,优化城市生态空间,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保育,推进海洋生态及生物种群保护修复,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防范,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管执法等27项具体行动计划落地生效,确保重要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生物遗传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珠海。
珠海电视台:
请问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目前进展如何,取得怎样的成效?
侯小凤:
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为重点,协同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等农业农村环境问题治理,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2—2025年)》《珠海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2025年我市需新增完成7个行政村的环境整治目标;截至目前,7个行政村全部完成环境整治任务。“十四五”期间,要求我市新增59个行政村完成环境整治,截至目前我市已新增62个行政村完成环境整治,超额完成任务。
为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以基本看不到污水、垃圾、畜禽粪污乱倒乱排等‘脏乱差’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为导向,通过现场走访、调研农村环境现状,开展农村居民访谈,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2025年摸排调研结果显示,我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各行政村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农污站点正常运行,村庄环境干净整洁。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动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及时发现并处理影响农村环境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提升整治水平,巩固整治成效。
珠海特区报:
“十四五”以来,珠海市有多少家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取得了什么样的成效?请问企业符合哪些条件需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刘艳萍:
推行清洁生产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有效途径。“十四五”期间,我市共有182家重点企业开展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涉及火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造纸、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通过清洁生产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包括取得了2.77亿元的经济效益,节电4150.81万度/年,节水90.7万吨/年,减少蒸汽用量12.52万吨/年,减少CO2排放量1.1万吨/年,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1.61万吨/年,减少废水排放32.67万吨/年,减少废水污染物排放量COD94.57吨/年、氨氮2.865吨/年、总磷0.82吨/年,减少产生一般固废0.45万吨/年、危险废物0.59万吨/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七条、《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一)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虽未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
(二)超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构成高耗能的;
(三)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中有毒有害原料或物质包括以下几类:
第一类,危险废物。包括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第二类,剧毒化学品、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
第三类,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
第四类,《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所列物质。
第五类,其他具有毒性、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
罗洁琼:
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会上各位媒体所提到的问题,未能详尽答复的,会后我们将进一步梳理,再回复大家。若还有其他内容需要了解的,欢迎会后与我们联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原标题:发布会实录∣珠海生态环境质量与建设用地污染防治情况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