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以超常规力度“四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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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超常规力度 “四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见成效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清远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强有力的举措,抓好整改落实。截至目前,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清远市整改任务16项,已完成14项,正在按时序推进2项。
 
  “以政治推动整治” 构建职责明晰的工作格局
 
  清远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双挂帅”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逢会必讲”生态环保问题,时刻传达“三管三必须”环保责任;市委常委会定期、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月听取整改任务牵头部门或问题突出县(市、区)汇报督察整改情况,压实部门和属地整改责任。
 
  “以专班落实专责” 建立强有力的责任体系
 
  对涉及面广、任务重的整改任务,清远成立市级专项工作小组,由市领导领衔督办,统筹协调推动问题整改。其中,矿山综合治理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市公安局长任副组长,市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参与,依托“两化两员”(网格化与信息化、网格员与信息员)机制,强化“人防”和无人机高空巡查、重点区域人面识别等“技防”手段。2023年至2025年6月,全市共立涉矿山类刑事案件76起,刑事拘留187人,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的发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组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自然资源、公安部门参与,对全市废弃矿山全覆盖核查,实现需修复矿山中80%的原为“无主”矿山向“有主”转变,共为政府减少资金20多亿元;小水电分类整改专班由分管水利的市领导任组长,每一宗电站明确一名县级党委、政府领导为责任领导,逾期未完成的,由县级领导向市政府汇报,以“超常规”力度推进分类整改。截至2025年12月,总体任务完成率达82.7%(任务量为81宗,已完成67宗)。
 
  以督导直插一线 强化雷厉风行的执行体系
 
  对整改任务重、进度慢的县(市、区),由三个专项工作小组组长分别带队下沉英德、连州等重点区域就矿山生态修复、城镇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问题开展驻点督导,督察整改取得明显进展。英德市稀土盗采点修复治理任务已全部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目前正在向省申请销号;全市COD平均进水浓度低于40毫克/升的镇级污水处理厂较省督反馈的24个减少至12个。
 
  以项目推进整改 完善整改保障机制
 
  清远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突出项目化保障,分类完善资金保障、长效管护等保障机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面,选择佛冈县、清城区东城街道为试点,探索建立“供排一体、县镇村统筹”的资金保障、建设运维机制,由供水兼顾承担治理污水责任,实施整县推进建设和运维;城镇生活污水治理方面,谋划超长期国债和专项债项目助力完善管网基础设施,连州、佛冈两市县获专项债资金1亿多元;小水电分类整改方面,市本级财政安排0.1万元/千瓦时的退出奖补资金,有效推进小水电清退进度;矿山生态修复方面,2025年获国家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补助资金3亿元,佛冈县安排0.5亿元专项债用于治理矿山淋溶水。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广东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苦干实干 争先创优】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以超常规力度“四招”推进督察问题整改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