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实录丨黑龙江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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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12月29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主题为“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 守牢生态环境风险底线”。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牛志鑫作情况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主任张海军回答记者提问。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下午好!
 
  欢迎参加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例行新闻发布会。本场发布会的主题是“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守牢生态环境风险底线”。一直以来,我省在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管理上持续发力,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深化综合治理,实现了从试点探索到全面铺开、从末端治理到全过程防控的转变,为全省减污降碳、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筑牢了坚实根基。今天,我们邀请到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牛志鑫副处长,介绍全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总体情况,并与省生态环境技术保障中心张海军主任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牛志鑫副处长作情况介绍。
 
  牛志鑫: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下午好!
 
  首先,我谨代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各位媒体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来介绍一下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及新污染物治理,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关键任务。“十四五”以来,我们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以完善法治、建设“无废城市”、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为重点,系统推进各项工作,有力推动了我省固体废物治理能力的整体提升,为加快推进美丽龙江、绿色龙江建设持续注入新动力。
 
  一是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出台《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条例共48条,结合我省实际,将煤矸石、农药包装废弃物等产生量较大的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措施纳入其中,在明确政府及部门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健全了我省生态环境地方法规体系。
 
  二是“无废城市”建设形成特色模式。指导哈尔滨、大庆、伊春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年度计划,着力打造“无废冰城”“无废油城”“无废林都”等特色模式;哈尔滨与长春、沈阳、大连签订《东北四市“无废城市”共建战略合作协议》,促进区域协同共建。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含油污泥资源化、无害化无废生产模式”入选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双重认定的“无废企业”典型案例,为工业领域“无废”建设提供了龙江经验。
 
  三是危险废物监管体系日趋严密。建立“县级自查、市级评估、省级抽查”的规范化管理机制,“十四五”期间实现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评估全覆盖,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评估合格率稳步提升;每年发布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投资引导性公告,引导行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综合利用、废铅蓄电池和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统一收集试点,推动降低收集处置成本;举办首届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实战比武,有效提升了管理质效和人员实战能力。
 
  四是区域协同治理持续深化。2022年与吉林省签订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协议,简化审批流程;2023年推动“三省一区”签署区域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合作协议,扩大“白名单”企业数量;2024年持续深化“白名单”机制,跨省转移审批从“常规流程”简化为“白名单快速通道”,跨区域转移效率显著提升。
 
  五是持续强化对企服务。发布《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一封信》《关于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告知书》,有效强化了源头管控;出台《危险废物严管+服务十项措施》,建立“一对一”便企帮扶机制,提供远程政策指导等优质便捷服务,依法明确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清单,梳理企业填报事项,帮助和引导企业主动落实守法责任。
 
  六是新污染物治理稳步推进。建立新污染物治理协调机制并定期召开会议,统筹各行业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推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重点任务落实。完成2023-2025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并强化结果应用。建立新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定期通报机制,强化登记效能。认真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要求的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全部淘汰。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美丽中国、美丽龙江建设目标,主动谋划,积极作为,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继续面向社会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并强力推动问题清仓见底、彻底整改。二是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风险管控,坚决守牢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底线。到2026年,推动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实现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全面提升全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效能。三是梯次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扩面。借鉴先行地区成功经验,指导哈尔滨、大庆、伊春进一步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提升其示范效应和带动能力;2026年,推动佳木斯、鸡西、鹤岗、黑河、大兴安岭启动“无废城市”建设。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固体废物、重金属污染和新污染物治理工作,为建设绿色龙江、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坚实基础。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大家举手示意,提问前请先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答记者问
 
  中新社:据了解,今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针对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可以介绍一下具体情况吗?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牛志鑫: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直接危害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此类行为若得不到有力遏制,不仅会破坏自然生态,损害环境质量,还可能滋生“黑色利益链条”,扰乱市场秩序,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对此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今年8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们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共同启动了为期三年的专项整治行动。目前,这项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我主要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
 
  一是突出重点,精准排查。聚焦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和非法拆解报废机电产品及设备等行为,重点对城乡接合部、行政区交界、河流湖泊周边、矿山坑塘等容易发生问题的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不放过死角。
 
  二是发动群众,拓宽线索来源。省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开设线索征集专栏,广泛收集网络媒体报道的问题线索,利用卫星遥感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同时,我们还专门开发了“随手拍”小程序,方便大家随时用手机反映身边的违法倾倒问题,目前已收到“随手拍”线索30条。这项举措得到了省台等多家省级媒体的关注和报道。截至目前,我们通过各类渠道累计收到群众线索45条,均已展开调查处理。
 
  三是扎实整改,严肃执法。建立了全省调度督办机制,紧盯各地进展,对推进不力的及时提醒督导。截至目前,全省已排查点位1854个,清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10.6万吨。同时,我们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已办理相关行政处罚案件14件,并将涉嫌犯罪的13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形成了有力震慑。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一是持续强化督导检查。动态跟进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对进度滞后、成效不彰的地区予以通报。坚持问题导向,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及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二是进一步压实地方责任。以卫星遥感、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及执法督察等多渠道信息为基础,建立科学反映各地整治成效的考核评价体系,督促基层政府切实扛起属地监管责任。三是积极推动社会共治。不断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完善线索响应与信息公开反馈机制,提升社会监督的效能与透明度,凝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人民网:我们了解到,省生态环境厅正在组织编写《黑龙江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请问在该规划中是否含有固体废物的相关内容,请介绍一下具体的编制情况,谢谢!
 
  张海军:谢谢您的提问。在《黑龙江省“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设有专门的固体废物相关章节和内容。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我省还将编制《黑龙江省“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这一专项规划,其重要内容会与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目前,我们已全面启动了规划编制,整体处于规划前期研究阶段,具体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政策引领,系统谋划防治工作。我们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生态环境部及省领导关于“十五五”规划的要求,秉持“去存量、控增量,防风险、治隐患,畅消纳、促循环,严监管、强支撑”的总体思路,结合地方特色与防治重点,系统谋划本省“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加强向上沟通,领会国家要求。我们积极与生态环境部相关部门沟通学习,了解国家层面的编制要求与工作进展,建立常态化纵向沟通机制。深刻领会生态环境部要求,在全面摸清固体废物堆存及污染现状基础上,统筹谋划未来五年防治工作,规划建设重点治理和能力建设项目,着力解决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大宗固废堆存量上升、非法倾倒处置多发等突出问题。
 
  三是迅速启动规划编制,成立工作专班。今年6月,我厅组织专题会议,启动《黑龙江省“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8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相关通知,对规划编制提出初步要求,厅领导多次组织专题研究,确保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认真总结分析,夯实前期基础。我们认真梳理了“十四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与问题,编制“无废城市”、危险废物、家电拆解等专项研究报告,全面摸清污染现状,找准短板弱项,制定针对性治理举措,为规划编制提供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
 
  五是深入开展编制研究,形成规划框架。我们充分发挥技术单位和专家智库的辅助支撑作用,依据相关文件和标准要求,初步形成包含背景和形势、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部分的规划框架结构。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政策导向,做好与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和国家“十五五”规划衔接,统筹已部署的专项工作,确保重点工作的一致性与连续性。同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省内相关部门及各市县的沟通协作,开展实地调研,深化与科研院校、专家团队的合作,组织专家论证,规范编制程序,确保目标任务既符合国家要求又契合本省实际。后期,我们将通过网络渠道开展“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届时欢迎各界朋友为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谢谢大家!
 
  央广网:我们在省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看到,就在今年12月,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黑龙江省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请问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下步有何打算?
 
  牛志鑫:感谢您的提问。您关注的这份《实施方案》,正是我厅在系统总结“十四五”以来危险废物治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为应对新形势、新要求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坚持最严格的监管制度,实施全链条、全过程闭环管控。过去几年,我们围绕风险防控核心目标,重点推进了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健全监管机制,聚焦部门合力。我们着力构建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监管体系。一是强化部门协同。联合应急、工信、公安、交通、海关等部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严防洋垃圾入境。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年度规范化管理评估、常态化培训、信息公开和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主动履责。三是稳步推进管理信息化。目前全省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的涉危企业已达2.9万家,较2020年增长43.1%。全面推广电子标签与二维码,实现了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在线闭环管理。
 
  第二,强化过程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一是规范鉴别管理。制定黑龙江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章程,完善鉴别评估制度,为科学精准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二是提升规范化水平。实现了“十四五”期间对全省所有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评估全覆盖,省级重点抽查经营单位637家次,持续提升监管效能。三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连续开展执法行动,2021年以来,5年共查处相关违法案件184起,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刑事立案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7人,充分展现了依法严惩环境违法犯罪、守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坚定决心。
 
  第三,优化设施布局,提升处置能力。我们每年评估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处置能力匹配情况,发布投资引导公告,科学规划布局。通过持续努力,根据目前统计结果,全省持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利用处置能力已达每年约751万吨,较2020年增长87.7%,为环境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全面应用国家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系统,防范非法倾倒处置行为。加快推进危险废物“五即”规范化建设,推行危险废物即产生、即包装、即称重、即打码、即入库,确保危险废物从源头即被纳入系统监管;实现危险废物转移全过程“一码贯通”管理,推行转移即扫码、接收即核码、利用处置即销码,对运输车辆GPS轨迹实时跟踪,实现全过程可追溯监管。同时,我们将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不断提升非现场、智能化监管能力,推动全省危险废物环境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这个问题就回答到这里,谢谢大家。
 
  黑龙江日报:今年是“十四五”时期的收官之年,请问我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十五五”期间,又将如何进一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张海军:谢谢您的提问。2022年,我省哈尔滨市、大庆市和伊春市成功入选“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为确保这3个城市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今年初,依据《“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我们从建设工作推进、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变化、重点领域建设进展及成效三个维度,对这3个城市展开了全面且细致的评价。
 
  评价结果显示,3个城市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上推进较为有力,成效初步显现。在危险废物领域,3个城市均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全部纳入全过程信息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提升了危险废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为筑牢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基础,近几年,全省各地积极有序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创建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创建“无废城市细胞”近2000个,类型丰富多样,涵盖了“无废乡镇”“无废学校”“无废社区”等多个领域。各地在创建过程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探索创新,形成了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细胞类型。例如,大庆市结合自身石油产业特点,创建了“无废站队”;伊春市依托丰富的林业资源,打造了“无废林场”。这些特色细胞类型不仅丰富了“无废城市”建设的内涵,也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十五五”期间,我省将继续积极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一是充分应用“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结果。对于评价中发现的好的经验做法,我们将加强典型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流学习、宣传推广等方式,让成功经验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对于仍存在差距的弱项,我们将指导哈尔滨市、大庆市、伊春市因地制宜补齐短板,推动“无废城市”从“建设”向“建成”稳步过渡。
 
  二是助力攻坚固体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瓶颈。我们将积极探索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新技术和新渠道,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创新。着力提升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优化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结构,按照相关要求逐步降低填埋比例,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实现固体废物的变废为宝。
 
  三是统筹布局“十五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我们将认真总结现有“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和“无废城市细胞”培育经验,结合我省各城市的发展特点和实际情况,“十五五”期间再推动5个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构建全域覆盖、梯次推进的建设格局,让“无废”理念在全省范围内落地生根。
 
  我们坚信,通过政府、企业、公众、科研机构、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良好协作,黑龙江省必将走出一条具有寒地特色的“无废之路”,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龙江力量。谢谢大家!
 
  主持人:谢谢张海军主任的回答,答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二位嘉宾的出席,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参与,同时也感谢在线观看直播的网友朋友们。真诚欢迎各位记者朋友持续关注我省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宣传我省在固体废物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监管等方面的积极成效。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来源|宣传教育处
 
  监制|姜迪
 
  原标题:全文实录丨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