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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天津市2025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近日发布,文件提示,重点排放单位完成2025年度配额清缴后仍有结余的,其碳排放配额可予以结转,结转配额可继续持有或交易;已退出天津碳市场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其天津市碳排放权登记注册系统账户自动转为非重点排放单位账户,账户中的碳排放配额可予以结转并继续持有或交易;已转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发电、钢铁、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其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的碳排放配额,应于2027年10月31日前完成剩余配额的注销。后续新转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其通过政府免费分配等方式无偿取得的配额,应自转入时间起三年内完成剩余配额的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