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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行业要闻
企业注意啦!2025年排放源统计年报填报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帮助大家顺利、高效完成填报我们整理了以下关键信息与操作指引,请查收!
01 统计调查范围
排放源统计调查范围包括: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移动源,以及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02 工作时间安排
统计调查对象看这里↓
·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026年2月6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提交,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调查表。
·储油库:2026年4月24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提交,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调查表。
生态环境部门看这里↓
·2025年12月15日前 完成调查对象名录库调整。
·2026年3月6日前 完成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据的审核和初次报送;提交技术分析报告。
·2026年4月24日前 完成储油库数据审核和报送。
·2026年7月17日前 完成生活源、移动源数据审核和报送。
·2026年8月24日前 提交2025年度排放源统计年报工作总结报告及技术分析报告,
03 统计填报系统
调查对象访问互联网“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账号和密码由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下发。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专网登录,进行数据填报与审核。
04 温馨小贴士
1.数据真实性
严禁谎报、瞒报,切忌漏填、错填,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企业数据如确实有突变,需要在首页(基101表)底部的备注中注明原因。
2.数据一致性
同口径数据需与“排污许可”“无废四川”等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3.单位与换算
看清计量单位,做好数据换算,避免因单位错误导致数据偏差。
4.系统操作
填报过程中随时保存,避免网页关闭导致数据丢失。
5.账号与安全
专人管理账号,定期修改密码,确保登录与数据安全。遗忘密码可联系生态环境部门重置。
05 相关材料下载或查询
1.排放源统计报表制度与技术规范
2.采用产排污系数法(含物料衡算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或排放量的(系统中有嵌入)。
系数来源为《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24号)中的系数
原标题:排放源统计年报开始填报了,这篇“纯干货”快码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