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工业固废,200元获利换10万元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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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凤岗分局成功查处一起非法收运、倾倒工业固废的典型案件。
 
  凤岗分局接到村委会反馈线索,称雁田村某垃圾站存在擅自倾倒工业固废的情况。分局执法人员迅速响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全面检查与细致调查。经查实,居住于外市的当事人黄某,日常驾驶三轮车流动收集再生资源,但其未依法申领工商营业执照,不具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相关合法资质。黄某为谋取微薄利益,擅自从外市某工厂收运废弃人造皮革边角料,总重量达340.4千克,通过违规倾倒至雁田村某垃圾站的方式非法获利200元。
 
  黄某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双笔录,依法拟对黄某立案处理,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坚决维护辖区生态环境秩序。
 
  凤岗分局郑重警示: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等行为,最低罚款10万元,违法成本远高于非法所得,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同时,呼吁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固废污染,摒弃 “图便利、省成本” 的违规念头,规范开展工业固废处置工作;也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积极举报非法收运、倾倒工业固废等违法行为,携手筑牢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好家园。
 
  下一步,凤岗分局将持续加大对工业固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的排查力度与查处强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管与执法巡查,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主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东莞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
 
  撰稿:李俊贤
 
  原标题:非法倾倒工业固废,200元获利换10万元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