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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地方新闻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实,提升规划环评监管水平,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沪环评〔2021〕243号),开展2026 年度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实施情况跟踪评估(以下简称跟踪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已开展规划环评的106个重点管控单元(产业园区)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10个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具体清单见附件。
二、责任分工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上海化工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高桥保税区和外高桥保税物流园、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和上海石化园区的跟踪评估,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并对各区跟踪评估结果开展抽查。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各产业园区跟踪评估,指导和督促园区做好整改落实。
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是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负责园区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组织提交评估材料、配合现场核查、落实跟踪评估整改。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要求,按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年度跟踪评估工作,相关材料应通过本市环评综合管理系统产业园区跟踪评估模块在线上传。2026年3月底前,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提交跟踪评估材料;5月底前,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上报跟踪评估工作总结和辖区内各产业园区跟踪评估报告。7月底,我局将完成抽查复核并反馈结果。8月底,各区生态环境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综合跟踪评估及反馈结果,组织各产业园区制定上报整改计划。我局将综合2026年和2027年两年评估结果,于2027年发布新一轮联动区域名单。
联系人: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陈为
联系人:市环科院 廖元琨
电子邮箱:liaoyk@saes.sh.cn
附件:
2026年度纳入跟踪评估范围的园区名单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