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一期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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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一期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美丽河湖是美丽中国在水生态环境领域的集中体现和重要载体。全面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推动和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期水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迫切需求。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7部委联合印发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国家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我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加快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建设,省生态环境厅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联合省有关部门印发了《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对加快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实践路径,打造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山东样板,推进美丽中国省域先行区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主要内容
 
  《行动方案》共包含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提出了“科学谋划一批、高效建成一批、巩固提升一批”的建设思路,提出了我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的分阶段任务目标,即到2027年,全省美丽河湖建成率达到40%左右;到2030年,建成率达到65%左右;到2035年,“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美丽河湖基本建成。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围绕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亲民性提升、水文化水经济协同发展五个方面,建成“水丰河畅、水质优良、生物多样、人水和谐、水兴惠民”的美丽河湖,指导各市有目标、有方向地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高标准打造美丽河湖精品典范。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省、市和有关部门在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提出持续开展典型案例征集筛选,加强资金支持力度,有效保障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三、特色亮点
 
  《行动方案》是山东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行动方案》各项任务要求的具体举措,其核心目标、重点任务等方面与国家要求高度契合、一脉相承。主要的特色亮点有:
 
  一是创新建设思路,细化任务举措。创新提出“三个一批”的建设思路,将《国家行动方案》中的“三水统筹”15项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为“五水共建”18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部门,确保了工作任务更符合山东实际、更具备可操作性。
 
  二是拓展建设范围,明确序时进度。统筹推进大江大河和小微水体治理保护,在全面承接生态环境部《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涉及水体的基础上,将群众身边的二三级支流和小微水体纳入建设范围,形成了《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清单》,并明确每个水体的建设序时进度和责任主体,指导各市梯次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
 
  三是规范成效评估,推动分级管理。创新建立“市级申报、省级评估、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对已达到美丽河湖指标要求的水体,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红黄蓝”分级管理,确保美丽河湖建一个、成一个,效果好、可持续。
 
  原标题:政策解读丨《山东省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一期行动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