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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各地政策
海洋垃圾是老百姓身边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海洋污染问题,加强海洋垃圾治理是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之一。浙江省海岸线长度和海岛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海洋垃圾治理压力较大。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及浙江省美丽海湾建设提升行动、海洋垃圾清理行动等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实施《浙江省海洋垃圾一体化监测监控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强化全省海洋垃圾防治监管,推进清洁岸滩建设,提升海洋垃圾清理成效。
《方案》提出以海湾为基本单元和行动载体,加快建立“天基遥感监测(卫星)、空基精细巡查(无人机)、地基定点监控(视频监控或无人机智能巡航机站)、海基现场调查(人工)”的“天空地海”多维协同监测监控体系,打造全国海洋垃圾污染治理省域标杆。
《方案》明确海洋垃圾卫星遥感核查、无人机遥感监测、人工现场调查、视频监控(或无人机智能巡航机站)网络建设4大重点任务。到2026年,全省沿海城市建成“4+4+2+N”(全年4次卫星遥感全岸段排查、4次重点岸段无人机巡查、2次现场人工调查和N个视频监控)海洋垃圾一体化监测监控体系,常态化开展全省海洋垃圾监测监控及海湾清洁状况评价;到2027年,海洋垃圾监测监控机制进一步健全,“问题发现-限期整改-闭环处置”的海洋垃圾污染治理体系全面建立,实施常态长效监管。
一 海洋垃圾卫星遥感核查
定期对大陆岸线(含舟山本岛)及近岸海域开展高分卫星影像核查,识别岸滩及海洋大型垃圾聚集带;对典型海岛、海洋自然保护地、海洋生态保护红线、红树林生态系统等生态敏感区,开展海洋垃圾聚集带核查工作。
二 海洋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
定期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海岸线海洋垃圾无人机遥感监测工作,监测范围须包括沿海城市城镇建成区毗邻的海湾,同时应覆盖公众亲海岸段和垃圾分布热点区域。
三 海洋垃圾人工现场调查
定期组织开展海滩垃圾、海漂垃圾现场监测。
四 海洋垃圾视频监控(或无人机智能巡航基站)网络建设
分期组织实施海洋垃圾视频监控(或无人机智能巡航基站)网络建设,实现全省31个海湾全覆盖。加强海洋垃圾AI智能监管场景应用,构建“问题发现—限期整改—闭环处置”机制,将发现的海洋垃圾问题及时推送给属地限期整改,确保实现闭环处置。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方案》采用内控、外控相结合的方式,强化监测全过程质量控制,保障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同时,进一步加强海洋垃圾一体化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工作统筹,有序组织开展成效评估,推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高效推进。
来源丨省生态环境厅海洋处
原标题:加快推进清洁岸滩建设——我省出台海洋垃圾一体化监测监控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