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厅如何确保专项资金“花得好、用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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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花得好、用得值”?3月9日,在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厅财务管理处处长阳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从“管、督、训、用”四个方面分享了生态环境厅在专项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方面的创新与经验。
 
  “管”:夯实资金管理根基
 
  阳恺介绍,一方面,坚持以制度管钱束权,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平台,实现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执行管控、绩效评价全过程信息化管理。会同财政厅根据基层实际修订资金管理办法,优化分配结构、细化使用管理要求,提高了对地方的支持比例。另一方面,在提升项目谋划储备数量和质量上下功夫。指导地方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重大战略,加强项目谋划储备。
 
  “十四五”期间,年均组织省级项目储备库入库评审5次,累计评审项目3088个、总投资1003.14亿元。
 
  “督”:强力监督倒逼责任落实
 
  亮灯预警传压力。生态环境厅联合财政厅实施“九条硬措施”,对资金执行率实行“红黄绿灯”预警,定期通报资金执行情况至各市(州)。积极主动接受来自巡视、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将专项资金的分配、拨付与使用管理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同时,完成现场绩效评价、监督检查35项,涉及资金1009亿元、项目3.3万余个,实现21个市(州)动态监督全覆盖。
 
  阳恺说,“十四五”以来,生态环境厅狠抓问题整改销号,规范资金使用1.46亿元,清收并重新统筹安排资金1.8亿元,推动各地完善制度220余项。
 
  “训”:提升基层资金项目管理能力
 
  为破解基层资金项目管理难题,生态环境厅通过编印政策解读手册、开展“一对一”现场帮扶、举办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结合常态化培训与精准化指导,手把手指导基层谋划项目和管理资金。
 
  “用”:形成“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
 
  “干得好不好,资金见分晓。”阳恺说,生态环境厅将绩效管理结果与资金分配、年度考核双挂钩,把资金项目使用管理情况作为市(州)生态环境部门年度考核内容,激发各地管好用好资金的内生动力。
 
  下一步,生态环境厅将持续在精细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坚持管好用好每一笔专项资金,为加快建设美丽四川、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提供更加坚实的生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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